梅州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的;
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
7、因單位破產、轉制等原因已下崗并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符合女性滿40周歲(含40周歲),男性滿45周歲(含45周歲)或連續工齡滿25年以上的;
8、直系親屬戶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掛職的干部,異地購房的;
9、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職工調離本市的。
房屋類提取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
提供購房合同原件、購房發票(一年內)、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權屬證明;夫妻身份證結婚證、銀行打印蓋章的公積金存款余額單;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購房人與父母子女直系親屬同一戶居住生活的證明(需提取父母或子女賬戶內公積金的)
2、購買“二手房”的
提供《房地產權證》(半年內)、《契稅完稅證》、夫妻身份證結婚證、銀行打印蓋章的公積金存款余額單;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購房人與父母子女直系親屬同一戶居住生活的證明(需提取父母或子女賬戶內公積金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供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土部門出具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建筑許可證(一年內)、工程預算書、夫妻身份證結婚證;銀行打印蓋章的公積金存款余額單;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建房人與父母子女直系親屬同一戶居住生活的證明(需提取父母或子女賬戶內公積金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供《房地產權證》、危房鑒定書、準建證(一年內)、購買材料發票、工程預算書、夫妻身份證結婚證;銀行打印蓋章的公積金存款余額單;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修房人與父母子女直系親屬同一戶居住生活的證明(需提取父母或子女賬戶內公積金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提供貸款合同(貸款滿一年)、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證明、夫妻身份證結婚證、銀行打印蓋章的公積金存款余額單和貸款余額單。
6、支付房租(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
提供租賃合同(房管部門備案)、房租發票、單位出具家庭收入證明、夫妻身份證結婚證、銀行打印蓋章的公積金存款余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