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公積金繳存員工翻建自住住房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那具體怎么操作?需滿足什么條件?需提供哪些資料?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將為您詳細講解翻建提取公積金流程。
成都住房公積金翻建提取指南
【承辦機構】: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理事項】: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
【審批時限】:3個工作日內
【咨詢電話】:028-12329
提取條件:
1、按照規定繳存成都住房公積金;
2、需要翻建自住住房。
提取資料:
1、原房屋所有權證;
2、改擴建批準文件;
3、用地批準文件(擴大用地規模需提供);
4、支付建房款/購買建筑材料發票;
5、住房公積金卡;
6、身份證;
7、配偶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提取配偶公積金);
8、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辦);
9、單位介紹信、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單位代辦);
10、《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銀行存折或卡(無公積金聯名卡需提供);
11、《成都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托管職工需提供)。
提取流程:
1、申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審核;
3、經審核,符合條件,資料齊全辦理提取手續,不符合則告知原因。
【補充說明】:
1、自審批文件批準后,12個月以內申請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2、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費用且不超過申請時職工和配偶上月公積金賬戶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