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4月1日起調整
同戶籍子女可用父母公積金買房
4月1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將按《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管理辦法》進行新一輪的調整,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職工購房可提取同戶籍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總房款,也就是說,子女與父母的戶籍在同一戶口簿上,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買房,父母也可以用子女的公積金貸款、還款。
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此次調整的政策還包括,一是開展異地購房提取業務,本地戶籍在呼倫貝爾繳存過住房公積金者,在異地買房時,可提取公積金。二是減化無自住住房家庭支付房租手續,職工無住房者,只需提供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提取公積金聯名卡(當地無建行的,提供公積金業務主辦行借記卡),就可以提職公積金補貼房租,提取金額為當年租金金額,最高不可超過2萬元。三是職工符合提取條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次提取時間應間隔由過去1年調整為半年。四是購買新建住房的提取申請有效期限,自銷售不動產發票開具之日起,至提取申請之日止,期間由不超過1年調整為不超過兩年。五是職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同戶籍)購買、建造、翻新、大修具有自主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自去年起就有較大的變化,職工可登錄呼倫貝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zfgjj.com.cn),了解新出臺的《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操作細則》、《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操作細則》、《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操作細則》等規定的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