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需要提供租房發票,就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啦!近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出通知,稱只要連續繳存3個月公積金,名下無房且租房的,就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有業內人士認為,不需要發票是新規的重大亮點,此舉將力挺到大城市打拼的年輕人租房,可能會增加租房市場的交易量,與此同時買賣市場卻可能“中槍”。另外,如果不再靠發票,那么又該以何種方式來認定租房,可能是接下來實際操作面臨的難題。
新 規
繳存滿3個月就能提公積金
此次三部委發布的新規,明眼人都能看出是在幫年輕的租房人“減壓”。新規的主要內容是: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提取公積金用于租房的規定,并不是新規。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三部委規定的前提條件只有2個:連續繳存3個月、家庭在繳存城市無房。過去一直存在的需要提交發票或完稅證明的規定,沒有再出現。
放寬條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根據新規定,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取消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并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為了提高提取審核效率,新規定要求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后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士昨天傍晚表示,對三部委的新規還沒有聽說,也沒有接到新政策的通知。這意味著南京要想實施新規還需要等待。
支付房租的“玻璃門”終被打破
新規中,取消提供租房發票或者完稅證明的規定,被認為是影響很大的舉措。事實上,公積金提取用于租房的規定多地早已有之,以南京為例,從去年年底開始,南京規定只要住房公積金額度不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房屋租金,便可提取公積金。但是,發票是擋在年輕人用公積金交房租前的“攔路虎”。
據了解,目前繳稅的稅點是房租總額的5%,另外還需要支付一次性的備案費。按規定,這筆稅應由房東繳納,但現實中,沒有多少房東愿意。而即使房東愿意,也存在轉嫁給租房人的情況。這樣一來,租房人表面上提取了公積金租房,但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