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見公積金放寬提取,期待更大力度改革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無需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通知》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負責人稱,目前各地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過嚴,導致提取困難,影響了繳存職工合法權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作用。
近年來,住房公積金制度頻繁遭遇輿論炮轟,被打上了“不公”和“低效”等標簽。機關、事業單位、國企普遍為職工繳存公積金,非公有制單位繳存比例較低,而繳存公積金不用納稅,這就使得部分單位可以在賬面上壓低職工收入,讓職工收入差距看上去不那么刺眼。反過來說,職工收入統計數據反映出的收入差距,要比實際情況更低,這弱化了推動收入分配改革的社會動力。
但那些因為單位嚴格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卻未必買賬。通過公積金制度獲益,前提是要能夠便利提取使用。但一直以來,各地對公積金的提取,都建立起了一套嚴格甚至嚴苛的管理體系。按照主管部門的說法,這是為了防范騙提套取行為。最近兩年,一些城市擴大了公積金提取使用的范圍,比如可以用公積金拿來交房租或者物管費,廣州市還曾提出看大病可提取公積金,但同樣設置了很高的門檻。再加上地方公積金管理部門飽受詬病的效率低下,公積金提取變得難上加難。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正是因為正常提取公積金困難重重,才誘使部分職工通過中介等方式,想方設法套取公積金。職工在這種情況下套取獲得公積金,需要付出不菲的中介費用,還極可能被事后查出,受到后續處罰。提取越難,套取的動力就越足,類似套取個案的爭奪,反過來又會進一步促使公積金提取管理變得更嚴更難,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地方公積金管理部門沒有意識到或者不愿承認的事實是,提取公積金的操作管理過嚴,不但會催生更多套取沖動,而且還必然降低職工的公積金繳存積極性,特別是那些單位繳存較少的職工,就寧可不繳公積金。久而久之,公積金制度只會衍生為單位繳存金額高的少部分職工的避稅園地,讓實際收入差距問題進一步凸顯。
住建部等三部委此番下文放寬公積金提取,并明確指出就是為了打破地方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過嚴規定,具有積極意義。此舉有利于增強對公積金繳存偏少、較少的無房職工的實時保障,降低其生活開支壓力,也并不至于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