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從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德住金管【2014】3號文件,對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額度、貸款年限及貸款方式等進行調整。此文件自1月1日起執行,涉及業務系統軟件變更的,待變更完成后實施。
新政首發:
租房、患重大疾病、償還商業住房貸款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次政策調整,為廣大市民帶來眾多利好消息。文件指出,凡在德州居住(包括縣市區)、無房且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市民,可持房屋租賃協議、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額不大于上年房租支出且不高于500元/月。德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王宗元副主任特別強調,“只要在德州居住、無房且繳納公積金,農民工、新參加工作的職工都可以提取,并且隨著房屋租賃市場發展,提取額度將適時調整。”
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患重大疾病的,可持醫療保險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費用結算單》提取,公積金補充醫療支出。每次治療結束并在醫療保險機構結清費用后提取一次,提取額不大于醫療支出個人負擔部分,本人公積金不足可提取配偶的公積金。
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的,可持商業住房貸款合同復印件、貸款銀行出具的上年度還款流水提取公積金。每年提取一次,不超過上年還款總額。
舊政拓展:
貸款最高額度提至40萬 最長期限延至30年
根據文件,夫妻雙方都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最高額度由35萬提高到40萬元,只有一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的最高額度由25萬提高到30萬元,貸款最長期限由25年延長至30年。此項政策的實施,改變了以往“看公積金余額放貸”的狀態,市民可先提取公積金然后貸款。提高后的貸款額度在全省處于較高水平,大于處同等水平的濱州、聊城等市。
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到20%,所申請貸款比例不超總房價的80%;購買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30%,所申請貸款比例不超總房價的70%。
舊政拓展:
拓展貸款方式 打破區域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政策調整打破貸款區域限制,市民可享受德州市內跨縣市區貸款。繳存職工凡在德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均可跨縣市區在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王宗元副主任解釋道,“如果你在武城上班,卻在夏津買了房,可直接在夏津辦理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