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銅陵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銅陵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作為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持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向本市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為公積金貸款的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必須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建)房屋的共同產權人。
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良好的個人信用、按時還款的能力;無影響公積金貸款歸還的債務及其他擔保責任;
(二)申請貸款時,個人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6 個月(含)以上,且職工的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異地繳存年限可合并計算);
(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真實;
(四)首付款達到規定比例;
(五)同意以所購、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作抵押擔保。
借款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二)第三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三)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二、銅陵公積金提取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三)大修自住住房;
(四)償還個人購房貸款本息;
(五)職工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
(六)離、退休;
(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辭職、辭退終止勞動關系在本市未再就業;
(九)出境定居;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十一)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戶;
(十二)繳存職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九種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