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新政
近日出臺《關于調整臺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如下:
從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時,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按首套房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有一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且已結清的,目前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已結清的,視作首套房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目前還有一筆商業住房貸款未結清的,按首套房利率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有兩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且已結清的。目前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已結清的,按首套房利率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目前還有一筆未結清的商業住房貸款的,按二套房實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通知明確,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且已結清,可作為首套房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目前仍有兩筆及以上商業住房貸款未結清的,不能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