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積金新政讓服務更貼心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聯合出臺公積金貸款新政后,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一步優化貸款流程,簡化貸款手續,健全貸款服務制度,籌建貸款一站式服務大廳,全面取消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自新政實施以來,共向2708戶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個人貸款10.7億元,支持職工住房消費達24.2億元,支持職工購房25.2萬平方米,個貸發放率81%,真正實現了“還利于民,錢盡其用”。
“公積金新政策放寬了貸款條件,不僅提取更方便了,減輕了群眾貸款負擔,還大大降低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門檻。現在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也方便多了。原來打算用一上午辦的事,結果短短幾分鐘就辦好了,效率比以前高多了!”這是天津市民靳先生在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平管理部營業大廳辦完公積金提取業務后對記者說的話。
提高貸款服務效率
舊模式:提取公積金時,在公積金柜臺辦理完后還需到建設銀行柜臺再次排隊辦理。職工辭職后應聘到新單位,原單位必須辦理公積金轉移業務,新單位才能辦理接收手續。
新政后:轉變住房公積金運營模式,推出了提取一窗口辦結、換工作不用做賬戶轉移等便民政策。
全面推行公積金提取業務一窗口當時辦結,即職工在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營業柜臺辦理提取業務手續后,無需再到銀行辦理任何業務手續,提取資金當時劃入職工公積金卡內銀行儲蓄賬戶。
同時,職工從建立公積金賬戶伊始,就擁有了一個不變的賬號,職工在辭職或應聘到新單位時,只需原單位對工作變動的職工做封存、新單位做啟封手續即可。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把滿足群眾需求作為出發點,把提高效率、精簡流程作為著力點,相繼推出了一周七天工作制、提取無需復印件、通存通兌、委托提取等便民政策。此外,該中心還進行了調研、頂層設計和系統開發,進一步優化了政策,升級了服務。
健全貸款服務制度
舊模式:職工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提前還款時,要求必須同比例償還。提前還款后,一張還款憑證只允許提取一次公積金。
新政后:推出了還貸不再同比例、大額還款可分次取、匯繳資金自動劃轉、開戶繳存立等辦結等多項惠民政策,實現公積金管理、運營的歷史性轉折。
提前還款時,可以自主選擇償還公積金貸款部分和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部分金額。此外,在建設銀行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的職工,還可以使用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直接沖還貸款,減輕了職工還款壓力。
償還購房貸款可提取公積金,公積金(組合)貸款可提取貸款結清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賬戶金額,按揭貸款可提取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賬戶金額。
職工部分提前還款后,可憑借還款憑證提取公積金。在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低于還款憑證金額的情況下,10月8日以后登記的還款憑證可按政策根據賬戶情況分次提取,直至提滿憑證金額。
此外,在中德、渤海、農商3家銀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由貸款銀行受理變為公積金網點受理。同時,還款憑證、還款計劃既可以通過貸款銀行打印,也可以通過公積金網點打印。職工還可以通過公積金網點自助機打印還款計劃和明細。這項方便、快捷的服務將逐步覆蓋所有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
優化貸款辦理流程
舊模式:單位在公積金窗口辦理完審核手續后,還需二次取號,排隊到建設銀行窗口遞交支票或現金。在辦理公積金登記、繳存等歸集業務時,還需銀行二次審核,無法當時記賬生效。
新政后:增加了資金劃轉繳存方式,單位與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署《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劃轉協議書》后,可采取約定賬戶劃款方式在各分中心、管理部營業柜臺自動完成公積金繳存。極大地節約了單位經辦人員的時間,而且可使繳存職工個人賬戶資金當日到賬。
天津市對公積金登記、繳存等歸集業務進行了全面調整,全部登記、封存業務當時記賬生效,公積金繳存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賬戶封存等不涉及資金的歸集類業務在分中心、管理部審核完成后當時生效。此外,在資料審核無誤的情況下,新開戶單位當時即可領取單位卡、辦理公積金繳存業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