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出新政啦
10月9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讓身為“金九銀十”的這個十月變成了一個攪動著意向購房者神經的“金十月”。那么,國家的政策到底是有多惠民呢?下面就為您解讀一下:
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收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
3、因職工跨地區流動目益增強,在就業地源存、回原籍購房需求增多,為適職工流動性需要,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并推進慬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源存證明,向戶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關于公積金職工足額繳存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規定,秦皇島市早在幾年前就已開始執行。
而關于公金的異地使用政策,早在,我市就已實現了與唐山、北京兩地的異地支取和貸款。
根據秦皇島市今年8月份出臺的《關于住房公積金支取有關情況的規定》
1、異地購買自住房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公積金。
2、職工異地購買商品房(不含商用住宅、公寓、商鋪)、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或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憑購房合同和發票或《房屋所有權證》、發票和契稅完稅憑證,可一次性提取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月份之前(含當月)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余額。
3、一次性付清購房款的,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辦理住房按揭貸款的,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首付款,之后,夫妻雙方每年可提取不超過償還貸款本息金額的個人公積金。
4、未婚子女(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以上的需婚姻登記部門開具未婚證明)購買自住房,其父母及子女憑關系證明(戶口薄或司法部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公證書)、購房合同和發票或者《房至所有權證》、發票和契稅完稅憑證,可一次性提取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載明月份之前(含當月)個人賬戶內的公積金。
同時,公積金新政還對職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手續進行了簡化。已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首次還貸提取公積金,需提供購房合同和借款合同。此后每年以同一套房屋辦理還貸支取時,只需提供單位支取證明信、借款合同原件、銀行對賬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