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舊借新”房貸新政出臺
自央行、銀監會聯合松綁樓市“限貸”的新政策出臺至今,已近一個月。日前,從多家金融機構以及金華公積金永康分中心得知,細則剛剛出臺,金融機構基本實行首套房認定標準,利率也以基準利率為主。還有,新政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影響不大,認定標準是“認房不認貸。”
首套房認定標準明確
首套房認定標準:“對擁有兩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擁有兩套以上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對于不符合以上情況的,首付款比例繼續按照現有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規定執行。”
對于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規定,對于可申請到的折扣利率,多家銀行態度基本保持一致,表示具體要根據客戶資質、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綜合回報,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確定貸款利率,一般客戶執行基準及以上利率,對于風險較低、貢獻度較高的優質客戶,以及還款有保證的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自住房貸款需求,可給予優惠利率。
房貸利率執行基準利率
盡管監管層提出首套房貸款利率下限可為基準利率的0 .7倍,但事實上,目前大多數金融機構對首套房按揭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對此,各家金融機構解釋:《通知》明確購買首套房的貸款履歷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即最大優惠是七折利率,而不是貸款利率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同時,《通知》還要求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的情況自主確定。
也就是說,新政擴大了利率浮動的范圍,可以打七折,但不是一律打七折,關鍵還是要看客戶的資信情況。
那么,松綁樓市“限貸”的新政是否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呢?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永康分中心明確回復:“住房公積金貸款一直實行的是‘認房不認貸’政策,也就是說,只要購房者家庭成員名下無房,就屬于首套房;而購房者名下有房,購買第二套自住房時,都被認定為二套房。無論是否還清還是在貸,以前是否辦理過房貸,首付款比例均為60%,貸款利率為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對于在10月中旬、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出臺的《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對我市相關的主要是最低公積金繳存期從原來的12個月降到6個月等政策,這也要等金華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細則后,永康分中心才能對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