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進異地貸款業務。這是記者14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的。
新政策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可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
值得關注的是,三部門明確要求降低貸款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三部門還要求優化貸款辦理流程、提高貸款服務效率,設區城市統籌使用資金,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探索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
住房城鄉建設部表示,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各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考核,定期進行現場專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