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應統一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財政撥款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繳存基數也應分級統一。連日來,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多次就公積金改革建言,引發關注。昨日,曹志偉再就公積金繳存標準統一這一建議作進一步的書面說明。
此前針對曹志偉提出的全市應統一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建議,公積金中心方面表示會爭取實現這一改革。昨日曹志偉對這一建議再次作了補充說明:要實現較大范圍的公平,統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標準,僅僅是統一公積金繳存比例是不夠的,還需要考慮繳存基數。
他舉例稱,由于歷史原因,蘿崗南沙等開發區公務員的公積金繳存基數高于同級別的越秀、荔灣等老城區公務員的。而開發區的房價又明顯低于老城區,統一繳存比例之后,因繳存基數存在明顯差異,仍存在不公平的問題。
因此,他建議,對于由廣州財政撥款計發工資的職工,建議按行政級別分級統一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即相同行政級別的工作人員享受基本相同的財政工資和住房公積金。比如不同區的局長、處長,或者教育局長、統計局長等同一級別公務員的繳存基數,應該統一才比較合適。由于房價高企,他還建議調整時就高不就低。
此外,在同一繳存比例的前提下,不同國企職工的公積金繳存基數,也應該限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否則有些國企由于占有壟斷資源,其公積金繳存基數將會明顯高于處于完全市場競爭的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