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濰坊市印發了《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實施方案》,對我市的公積金管理體制進行調整。
按照精簡、效能和管營分開的要求,我市設立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調整為分中心或管理部。將現青州市、諸城市、壽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臨朐縣、昌樂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為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分中心和管理部作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機構或經辦網點,實行垂直管理。市公積金中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運作,對各分中心、管理部內部授權,實行統一決策、統一管理、統一制度、統一核算。
同時,將清理縣市區公積金中心的資產,經審計后逐一登記造冊,保證平穩移交。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體制調整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