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積金新增個人賬戶辦理對象是哪些,需要在哪里辦理,又有哪些辦理流程呢?下文將對南京住房公積金新增個人賬戶辦理進行詳細解答。
南京公積金新增個人賬戶辦理指南
辦理對象:
單位應當為下列職工辦理繳存登記。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并領取工資人員;
2、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并領取工資的勞動者(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
3、經有權部門認定與單位有勞動關系并領取工資或者傷殘津貼的勞動者。
注意:
(1)單位中領取“居住證”的外籍及港、澳、臺籍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2)勞務派遣企業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作協議時,應當將勞務派遣人員中的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承擔和繳存方式在協議中明確;未明確的,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由勞務派遣企業承擔。
辦理材料:
單位錄用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職工,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服務網點為職工申請辦理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1、《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等錄用證明文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其他繳存類辦理指南(鏈接)
辦理流程:
攜帶相關材料后,直接到服務網點為職工申請辦理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