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大慶市調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調整之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6077元,較上一年提高209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3858元,較上一年提高502元。
據了解,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大慶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規定,我市每年要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進行一次調整。
調整后,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另外,根據《大慶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中第二十條“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按上一年度大慶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的規定,我市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6077元〔市平均工資為64310元,按(64310&spanide;12)×3計算〕,月繳存額上限為3858元(以單位、個人繳存比例分別為12%計算)。
而據了解,我市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3986元,月繳存額上限為3356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160元,月繳存額下限為116元。此次調整之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較上一年提高2091元,月繳存額上限較上一年提高502元,而月繳存基數下限和月繳存額下限不變。
本次基數調整工作于7月開始,9月底完成,過期本年將不予調整和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