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或者封存手續。”那么要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呢?
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并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
3、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僅適用于中斷工資關系仍保留勞動關系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
如果外地的工作單位為您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帳戶,則您可以將在北京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金額,公積金轉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公積金轉移辦理時職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職工應將以上相關材料,提供給在北京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職工從外地來北京工作,,現在的單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請問能否將其之前在外地繳存過的住房公積金轉到現在的賬戶內?如何辦理?
如果職工在北京已經建立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繳存住房公積金后,則我中心應當是可以接收外地轉入的住房公積金的。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時,個人需將單位開戶管理部開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給外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及匯款手續,并提示轉出單位在匯款單上注明轉入職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單位登記號。需注意的是,公積金轉移由于從外地轉移到北京,關鍵在于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從本地轉出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議該職工向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認是否允許辦理轉出,需要轉入地管理部門配合辦理哪些公積金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