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11月13日,從寧夏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傳來好消息,為方便職工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該中心經過數月的摸底調研、系統升級等準備工作,決定再次簡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從1月1日起,取消職工貸款“工資收入證明”這一程序。
如今住房公積金已經進入尋常百姓家,越來越多不同階層的民眾分享著這一民生“大禮包”,圓了“安居夢”。寧夏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簡化公積金貸款手續,這是重大的民生“利好”、最大的民生關懷,受益的是咱普通老百姓。
但須看到的是,由于設置了以買房的提取條件,一部分市民的公積金還要“沉睡”到退休,長期只承擔繳存的義務,而享受不到更多實惠。同時,“死板”的提取限制往往令不少市民望洋興嘆。
我們正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圍繞住房消費,既要在老百姓買得起上“加火”,更要在老百姓住得好上“添柴”。在這方面,一些城市的做法值得借鑒。比如,上海市經濟困難職工家庭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服務費;又如,南京市擬打算畢業不久的大學生可用公積金交房租,普通市民可用來交物業費;再如,深圳市的職工配偶或直系親屬因患有惡性腫瘤9種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讓這塊民生“蛋糕”散發出更加幸福的味道,更好地惠及人群、貼心百姓。事實上,對公積金的使用,多一些民生通道,就多一份和諧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