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根據我們近日的調查發現,自6月1日起,江西上饒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將從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同時,按照市政府精簡審批權限的要求,貸款審批權限也直接下放到窗口,手續簡化,效率提高。
據了解,該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是3月測算核定的,為適應當前房價和購房職工的需求,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額度實行存貸掛鉤,結合日益增長的公積金歸集量,將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30萬元提高到40萬元。
與此同時,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按照市政府精簡審批權限的要求,簡化貸款手續,提高貸款效率,下放貸款審批權限,授權各管理部對本管理部貸款進行審批,使貸款申請審批時限從原有15個工作日縮短到8個工作日的基礎上,再縮短3個工作日,累計縮短了10個工作日;中心放貸資金安排3個工作日是在借款人辦理銀行協議、房地產抵押登記時同時進行,不影響總體貸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