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輕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職工家庭的經濟負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昨天,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今年7月1日開始,繳存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患10種重大疾病或連續住院自行支付醫療費達到5萬元,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曹靜平介紹,截至末,全市繳存職工達到38萬多人,其中涉及患重大疾病的職工家庭也越來越多,這部分職工家庭往往因沉重的醫療費負擔而陷入經濟困境,他們要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醫治疾病的愿望越來越強烈。“今年我們出臺大病提取公積金的政策,主要是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民生保障作用,減輕患重大疾病職工家庭的經濟負擔。”曹靜平說。
按照《嘉興職工家庭人員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患有以下10種重大疾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放化療、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器官移植抗排異、重度精神病、肺結核輔助性治療、兒童孤獨癥、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記者了解到,除了這10種重大疾病外,《辦法》還規定,職工患有其他重大疾病連續住院自行支付醫療費達到5萬元以上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據悉,該《辦法》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職工家庭人員僅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且僅限于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