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州中考“指標到校”政策繼續沿用2017年的做法!指標生的報考資格無需考生網上申報,中考服務平臺將直接呈現有關的資格信息和審核狀態,考生可實時查閱。
指標生報考資格的認定有時間限制,戶籍遷入廣州市的截止日期和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資格認定日期均以3月31日截止,逾期均不予享受指標生報考資格。
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招生計劃是怎么分配的?
1.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面向全市分配,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面向本區分配。
2.根據各區指標考生數在全市所占份額,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至各區,按區為單位整體打包后,再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考生數在本區所占份額隨機分配至各送生學校。
3.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招生計劃是將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招生計劃整體打包匯總,再根據各初中學校指標考生數在本區所占份額隨機分配至各送生學校。
4.省、市屬學校初中部按屬地管理原則,在畢業生學籍所在區參與指標分配。老三區(荔灣區、越秀區、海珠區)視為三個獨立的招生區域參與指標分配。南沙區東涌鎮、欖核鎮和大崗鎮的初中學校參與南沙區的指標分配。
報考“指標生”需要什么條件?
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直接分配給初中學校所錄取的學生,簡稱為“指標生”,報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計劃的學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廣州市戶籍(含政策性照顧借讀考生)。戶籍從外市遷入的,截止時間為當年3月31日。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資格以2017年3月31日前審核通過的為準。
2.本校完整三年學籍并在本校就讀到畢業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含符合《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粵教基〔2007〕66號?規定從市外轉學到本市并在轉入學校就讀到畢業的初中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