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三校”)畢業生;
4.截止高職單招當年,按照在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學制完成學業,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注冊學籍并連續就讀,按規定完成學業并可獲得陜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5.截止高職單招當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戶籍應在陜且滿3年。
(二)其他
1.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職單招者,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第1、2、3、4條款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截至高職單招當年8月31日,本人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應持陜西省居住證3年以上,并按照國家規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3年以上(含3年)。若省級公安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居住或參保繳費方面的條件作出補充規定時,請各市、縣(區)招辦遵照執行。
2.截至高職單招當年8月31日,完成在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制但常住戶籍在陜不滿3年者,如在戶口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有陜西省居住證,期間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持有居住證時間與取得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
3.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三)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12月1日至7日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報名。
(二)報名考生應于11月29日至30日到本人戶籍所在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領取《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其中,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資格由所在學校審查,職業高中應屆畢業生資格由學校所屬縣(區)教育局審查;往屆畢業的“三校”生資格由戶籍所在市(區)招辦審查。
隨遷子女申請在陜報名者,必須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報名條件。考生資格審查工作按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施細則》(陜教考〔2013〕3號)、三廳其他相關規定及《關于做好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6〕45號)執行。
(三)按照《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通知》(陜教考〔2011〕3號)要求,“高考報名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而影響正常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報名前必須到市(區)招辦指定的地點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領取報名號和密碼。報名時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查驗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認真閱讀《考生須知》、《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款,同意履行誠信承諾后輸入報名信息。
(四)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95元。報考費通過網上銀行繳納,繳費成功后方可辦理確認等報名后續環節手續。繳費使用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發卡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渤海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北京銀行、平安銀行、北京農商銀行、上海銀行、寧波銀行、東亞銀行、南京銀行、杭州銀行、浙商銀行。無上述銀行卡或未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考生應提前辦理。網上繳費時間:12月1日至7日。
報名各環節的時間安排、考生信息確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要求及辦法等,按照《關于做好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6〕45號)執行。
三、準考證號編排規則
各市(區)招辦按照準考證號編排規則,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考生準考證號。準考證號10位阿拉伯數字含義如下:
其中市、縣(區)代碼為報名點所在市、縣(區)的代碼,考試類型代碼為8,報考科類代碼為1。
四、體檢
2017年3月15日前,各地對考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體檢工作按《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辦法》(陜招辦〔2014〕3號)有關規定執行。所有報名考生必須參加體檢,并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各市、縣(區)招委會要嚴格選擇體檢醫院和選聘體檢工作人員,并對所選聘人員進行認真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要采取措施,完善程序,確保無錯檢、漏檢,嚴禁弄虛作假。體檢結論要由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填寫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所作的體檢結論無效。體檢表填寫要字跡清楚,數字準確,涂點規范,以保證信息采集準確。體檢結論要反饋給考生。
陜西省人民醫院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對縣、市級體檢和復檢醫院無法確診的問題做出最終裁定。
五、考試、評卷及劃線
各市(區)招辦原則上要將高職單招考點集中、獨立設置,避免高職單招與全國統考考點混設。每考場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5月10日前各市級招辦向省招辦上報所需試卷數量。
高職單招考試之前已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三校生”,不得再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省招辦在高職單招考試前將已錄取考生名單整理分發至市(區)招辦,市(區)招辦不再制發已錄取考生準考證。
高職單招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計算機應用基礎,每科滿分100分,總分400分。各科目均實行全省統考,省招辦依據現行職業高中教學大綱命制試題。
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評卷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錄取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分層次劃定。
六、考生檔案
考生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是招生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由省招辦建立。內容包括考生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志愿、誠信記錄等信息。紙質檔案包括學籍檔案和報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領取辦法按照《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紙質檔案管理辦法》(陜招辦〔2012〕7號)執行。
填報志愿具體時間及辦法另行安排。
七、錄取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與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統一錄取同時進行,按照本科(職教師資)、高職(專科)順序分段錄取。各招生院校必須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錄取新生。
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院校確定,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省招辦負責向院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監督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八、落實責任,嚴肅紀律
各市、縣(區)招辦,各招生院校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試、錄取、新生檔案領取、入學資格審查等項工作的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考生報名信息安全,防止考生身份證、聯系方式、通訊地址等個人隱私信息泄漏。
對在高職單招工作中違紀、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教育部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