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記者從沈陽市招辦了解到,沈陽市中招加分及照顧錄取考生申報和審核工作開始,5類考生可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據了解,參加中考考生享受的各種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均含同批次錄取學校。各種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一種,不可兼得。體育、藝術特優生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文化課成績與專項素質測試成績折合后的綜合成績上予以照顧錄取。
5類考生可享加分
1.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按考生志愿照顧錄取;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照顧10分參加錄取;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命名的、榮立個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照顧5分參加錄取。
2.援藏干部(援藏期間)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間)子女,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胞子女,照顧10分參加錄取。
3.少數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照顧5分參加錄取。
4.“雙語”教學民族學校畢業的考生,報考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照顧10分參加錄取。
5.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在總分相同、志愿順序相同時優先錄取。
申報時間及辦法
5月30日至6月13日期間,符合加分及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填寫《沈陽市中等學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顧錄取登記表》,持證書、復印件及有關證明,到主管部門辦理審核手續后,交區、縣(市)招考辦復審,逾期不予辦理。市招考辦將通過“沈陽招生考試網”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顧錄取資格考生名單。
沈陽市招辦溫馨提示考生,烈士子女應到市公安局或民政局辦理審核手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命名的、榮立個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到市公安局辦理審核手續;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到市僑務辦公室辦理審核手續;臺胞子女到市臺聯辦理審核手續;援藏干部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到市委組織部辦理審核手續;少數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到市民委辦理審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