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而學教育訊 昨日,2016浙江中考體育方案正式出臺,其中關于特殊情況考生免考、緩考和缺考政策方案公布如下:
因病或殘疾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經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或持有殘疾人證,填寫《嘉興市本級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由學校出具核實意見,所在區教文體局審核報市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方可免予考試,體育成績以總分22分計入。其中平時體育鍛煉成績計滿分10分,運動技能素質成績計12 分。對部分喪失運動能力但能參加運動技能素質其他類別考試的考生,必須申請全部免考。
對于在各類體育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學生,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一項的,可以申請免考:1.上一年6月1日起至體育現場考試前,參加省、市教育和體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列入年度計劃內的體育競賽項目(項目限定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8個項目內)及嘉興市校園足球競賽計劃。田徑、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單項獲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體項目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獲得省級以上(含)比賽前六名或市級比賽前兩名的主力隊員(集體項目主力隊員不超過參加比賽運動員總數的50%)。2.上一年6月1日起至該校體育現場考試期間參加比賽,并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體育現場考試后至5月31日前參加比賽達到以上免考條件的,如體育現場考試未達20分,按規定辦理免考手續后,運動技能素質成績同樣以滿分20分計入總分。免考僅限運動技能素質考試,其平時體育鍛煉成績仍由學校按要求進行評定。
因傷、病不能如期參加運動技能素質考試的學生,由縣級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所在學校審查,報區教文體局審核后,在該校體育現場考試前匯總并報市教育考試院核準,可申請緩考并給予一次補考。補考一般集中安排在考試結束10天左右的雙休日或節假日進行。
未辦理免考手續的考生在現場考試和補考時均未參加運動技能素質考試的,其行為視為缺考。該考生運動技能素質成績以0分計入總分,平時成績仍由學校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