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初三復讀生政策規定復讀生必須是戶籍或在居住滿6個月的非本市戶籍考生,復讀生需要提供原中考成績單,并符合未被開除學籍、未參加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未參加過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等其他高考方式,年齡不超過18周歲,以下是具體內容介紹。
一、宿遷初三復讀生政策有哪些
1.未滿18周歲、有初中畢業證或者結業證。
2.部分地區限制戶口,必須要本地戶口。
3.復讀生減分政策,這個政策是2024新規定,新政策,這個政策對復讀生極其不友好,讓復讀難度系數提高,政策規定考江蘇4星級高中,復讀生要高30分,才能錄取。要比應屆生多30分才能考同一所四星級高中學校。不過只有部分地區的復讀考生比較難。
二、復讀錄取標準與審核
在錄取標準方面,中考成績達到當地普通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是復讀的必要條件。這一要求保證了復讀生的學業水平達到一定標準,有利于提高復讀效果和成功率。同時,復讀生還需要通過復讀審核,并由區統一安排復讀學校。這一措施確保了復讀過程的規范性和有序性,避免了無序競爭和亂象的發生。
在審核過程中,教育部門將對復讀生的資格、條件、學業成績等進行全面審查,確保符合政策要求。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復讀生,將不予錄取或取消復讀資格。此外,各區教育部門還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復讀政策,包括復讀學校的設置、招生名額的分配等,以確保復讀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宿遷中考報名條件
一、招生計劃
1.計劃審批: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含高等師范學校,下同)和省屬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批準下達;市外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下同)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
市內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普職協調和學校發展實際等因素統籌安排,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
2.計劃發布:凡經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安排在我市招生的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向社會發布,并統一在《2024年宿遷市中考指南》上公布。
3.計劃說明:
(1)普通高中嚴格按照計劃招生。熱點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70%作為指標生分配到區域內所有初中學校。熱點民辦高中也可申請將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招生區域內初中學校。
(2)支持部分熱點普通高中探索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機制。
(3)支持宿遷市第一高級中學面向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學校生源實施定向計劃。支持泗洪縣農村專項計劃招生試點。支持南外仙林分校宿遷學校、宿遷北附同文實驗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4)符合條件的運動員就讀普通高中實行計劃單列并按相關政策自主招生。四星級普通高中試行體藝特長生自主招生,經批準招收體藝特長生的普通高中,體藝特長生計劃不得超過招生總計劃的3%。
(5)支持有條件的普通高中根據學校發展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教育內容,開展普職融通改革試點工作。
(6)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舉辦“綜合高中班”。職業院校的“綜合高中班”招生計劃單列,學籍掛靠在聯合培養的普通高中學校。
(7)市內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分類招生,即按“升學型”和“就業型”兩類分別申報招生計劃,在申報計劃時,按專業進行。在招生過程中,可根據學生選擇需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人數。如需要專業加試或面試,須經市教育局批準。
二、招生范圍
1.全市劃分中心城區(含市直、宿城區、宿豫區、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蘇宿工業園區和市洋河新區)和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四個招生區域。普通高中(不含南外仙林分校宿遷學校、宿遷北附同文實驗學校)嚴格執行“劃區域招生,分區域管理”政策,在各自區域內招生,嚴禁跨區域招生,嚴禁跨設區市招生。
2.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和市內外各類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報名工作
1.報名條件:凡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的宿遷市初三年級學籍應屆生和宿遷市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非畢業班初中在校生、已取得高中階段學籍的學生一律不得報名參加中考;無本市戶籍也無本市初三學籍的學生不得報名參加中考。我市初三在籍生不報名或不參加考試的,作為輟學處理。
2.報名辦法:按照《關于做好宿遷市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宿遷市2024年初二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報名工作。
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縣(區)招生辦公室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后續一切事務由考生自行與報名點聯系。我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愿意回我市參加中考的,需在中考報名前將學籍轉入我市學校。
所有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在報名點采集人像,簽字確認報名信息并繳費,完成報名手續。
2024年中考及地生考試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收費:根據蘇價費〔2005〕110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需繳納報名費12元,考試費每科9元,考試材料費按實收取。從2024年開始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湖濱新區、蘇宿工業園區和市洋河新區實行獨立組考,組考費用不足部分由各功能區財政部門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