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教育局文件
余教〔2016〕23號
關于印發2016屆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屬學校(單位)、各鄉鎮(街道)教輔室、各初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有關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引導學生積極主動地參加體育鍛煉,切實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的健康素質和運動能力,根據《關于印發2016屆寧波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甬教安體〔2016〕43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余姚市教育局
3月16日
余姚市教育局辦公室 3月16日印發
2016屆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
實施方案
一、考試目的
通過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并將考試成績計入升學考試成績,激勵學生主動自覺地參加經常性的體育鍛煉,形成健康運動的觀念和習慣,掌握運動技能,增強身體素質,提高健康水平;進一步促進學校體育課程內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實增強學校體育教學的實效性。
二、參加對象
所有參加升學(指升入普高、職高、中專、中技等學校)考試的初中畢業學生。
三、考試項目、分值、評分要求及標準
(一)考試項目及分值
體育考試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注重學生整體素質要求與個體發展差異相結合,增強學生的選擇權與發展權。依據浙江省初中階段《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考試項目分為學校日常體育項目和集中考試項目,集中考試項目又分為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共40分。
1.學校日常體育項目:按體育課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結合學生平時參與課內外體育活動的表現進行綜合評定,分值10分;
2.集中考試項目:
(1)必測項目:中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分值10分;
(2)選測項目:包括游泳、50米跑、跳繩(60秒)、籃球運球投籃、分值20分。2017年起,選測項目中增加足球運球項目(考試辦法和評分標準見附件7)。
2017年,考生可從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1項或2項進行測試。
3.選測項目成績按以下方法計算:
(1)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獲滿分的考生
在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1項進行測試,并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2)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未獲滿分的考生
在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在游泳和隨機項目中,取其中最高2項成績計入總分。
(3)未參加游泳選項測試的考生
在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4.2017年,選測項目成績按以下方法計算
(1)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獲滿分的考生
在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1項進行測試,并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2)已參加游泳選項測試且未獲滿分的考生
在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在游泳、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取其中最高2項成績計入總分。
(3)未參加游泳選項測試的考生
在足球運球和隨機項目中自主選擇2項進行測試,并按實際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二)評分要求和標準
學校日常體育項目考核工作按附件1執行;其他項目考試場地器材、考試要求及評分標準按附件2、3執行。
四、考試時間
1.學校日常體育項目考核工作于4月30日前結束。
2.集中考試項目中,游泳選項已于2015年進行,其他項目考試安排在4月中下旬進行,補考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地點
1.學校日常體育項目由各初中學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試項目:市職成教中心學校。
六、有關規定
(一)學校體育課(活動)考核項目由學校自行組織,考核結果按規定在校內公示3天。其他項目繼續使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專用測試器材進行考試,考生使用IC卡識別個人身份,記錄考試成績,實行電子化管理,并全程錄像監控。學校須做好考生集中考試報名工作,以便統一、及時、準確地做好考生報考信息的錄入工作(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二)免考及緩考(申請表見附件4)
1.考生因疾病或肢殘、畸形免修體育課的,經審批免于參加體育考試,以24分計入體育總分;集中考試前因病或受傷不能參加的,則該項成績以6分計入體育總分;心、肺、肝、腎等有嚴重疾病,不適合參加中長跑、游泳等體能項目及50米跑、跳繩等激烈運動的學生,不得參加上述項目的考試,該項成績以6分計入體育總分。符合以上條件的考生須持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附診斷病歷原件和復印件),肢殘、畸形學生持殘疾人證書,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在體育集中考試現場報中招辦審批。
2.考生申請免考的病史記錄和有關材料與該生學籍檔案一起,隨該生升學轉入高一級學校。
3.集中考試前發病或受傷者或女生例假期間,由學校統一在考試現場辦理緩考申請手續,經核準后可以參加統一組織的緩考。
4.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集中考試,如自行放棄考試項目,則該項目作零分處理,已測項目按最后得分計入總分。無故不參加體育考試者,不予錄取到高一級學校。
七、組織實施
(一)體育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由市中招辦全面負責體育考試工作的管理、監督和協調,確保考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并安全地進行。各學校也應成立相關領導小組,確保學校考試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二)體育考試工作是對學校體育教學質量及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的一次檢驗,各校要充分認識體育考試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宣傳教育,幫助學生家長了解體育考試的目的及意義。要堅持按照學校體育工作要求,安排好體育課、大課間及課外活動,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煉時間,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推動學生經常、科學鍛煉這個根本環節上來,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試項目,忽視平時體育課及其他體育鍛煉等做法。
(三)加強體育集中考試安全保障工作。各學校要在體育考試前,集中進行安全教育,要做好考生對考試項目的適應訓練,結合體育考試的特點,加強科學指導,考前組織學生鍛煉,運動量強度要適宜,有效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參加考試時,要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根據考試時間的安排,派出校領導和教師組織學生赴考。要特別重視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考生(和家長)要注意考試前的身體狀況,既不能隱瞞疾病情況,也不能虛報疾病,不參加與自身身體狀況不適宜項目的測試,并在考試前作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各考點要切實加強安全保障措施,各環節務必落實安全責任,必須配備醫護人員,同時要加強器材安全檢查,強化過程監控,消除因場地、器材設備和組織工作不當等各種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考生在體育考試過程中的安全和體育考試的順利進行。
附件:1.2016屆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日常成績評分標準及考核辦法
2.2016屆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集中考試項目考試辦法
3.2016屆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集中考試項目評分標準
4.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免考與緩考申請表
5.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集中考試規則
6.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集中考試工作人員守則
7.足球運球項目考試辦法及評分標準
附件1
2016屆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考試
日常成績評分標準及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分值
學生日常體育成績考核內容由學習態度、學習能力兩方面組成,滿分10分,其中學習態度4分,學習能力6分。
二、考核及評分標準
1.學習態度
由學生參加體育課、體育活動出勤率和學習表現兩部分組成。
(1)出勤率
學生參加體育課、大課間活動、課外體育活動(以下統稱為體育活動)的總體出勤率達到95%以上為優秀,85%—94%為良好,75%—84%為合格,75%以下為不合格。
(2)學習表現
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總體表現,包括完成教師安排的體育學習任務,參加班級或學校集體性體育活動以及平時自覺參加體育鍛煉時表現。整體評價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兩項總評,優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學習能力
由學生參加體育活動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兩部分成績組成。
(1)體育活動學習能力
按照初中《體育與健康》課程要求進行評價。學生體育課平均成績85分及以上者為優秀,75—84分為良好,60—74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2)《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
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全市統一年度測試內容和標準,對學生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運動能力以及每天體育鍛煉一小時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按照測試結果給予相應分值,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90.0分及以上者為優秀、80.0—89.9分為良好、60.0—79.9分為合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合格。
以上兩項總評,優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2分。
三、考核辦法
日常體育考核由學校統籌組織,考核辦法及結果必須進行公示,經核準無異議方能記入中考體育總成績。2016屆初中畢業生日常體育考核學習能力成績由八年級至九年級兩個學年平均成績組成。
附件2
2016屆余姚市初中畢業學生升學體育
集中考試項目考試辦法
本體育考試場地采取全封閉管理,考生需使用IC卡,經入口翼閘檢錄處刷卡核對考生基本信息無誤后,進入考試場地。所有考試項目均使用IC卡識別身份,記錄成績。考生在每項考試結束后可以在測試器材上刷卡當場打印成績單確認考試成績,所有考試結束后以學校為單位打印考生所有成績并交學校領隊簽字確認。
一、中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
1.場地器材:400米標準環形塑膠跑道,考前丈量準確。跑道上標有明顯的起、終點線。IC卡讀卡器、中長跑計時專用設備等。
2.考試辦法:考生戴上專用臂表,并在臂表上插入本人IC卡站在起跑線,用站立式起跑。當發令器發出起跑信號,考生起跑并按規定跑向終點線,如有搶跑者,全組召回重跑,搶跑二次者成績作零分,到達終點后測試成績將在IC卡及中心計算機上自動生成。考生測試完畢拔出IC卡,將專用臂表交還給裁判員,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績單,持IC卡離開測試區域。每人測試1次。
二、50米跑
1.場地器材:100米以上的直形塑膠跑道,考前丈量準確。跑道上須標有明顯的起、終點線。IC卡讀卡器、專用背心、短跑計時專用設備等。
2.考試辦法:考生將IC卡交裁判員檢錄并穿上專用背心站在起跑線,起跑姿勢為站立式。當發令器發出起跑信號,考生起跑并按規定跑向終點線,如有搶跑者,全組召回重跑,搶跑二次者成績作零分,到達終點后測試成績將在IC卡及中心計算機上自動生成。考生測試完畢將背心交給裁判員,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績單,持IC卡離開測試區域。每人最多可測試2次,記錄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績。
三、跳繩(60秒)
1.場地器材:干凈、平整的場地、短繩、專用測試墊、測試儀器、IC卡讀卡器等。
2.考試辦法:裁判員刷考生IC卡,儀器正確顯示考生的姓名、考號等信息。考生站在測試墊指定區域聽到語音提示后開始跳繩,可用單(雙)腳向上跳,同時雙手向前搖動跳繩,每搖動一回環并同時起跳一次算一次,儀器自動計數,拌腳不計數,儀器自動減少一次,然后再接著計數(雙飛、三飛都按一次計數)。60秒后儀器自動停止計時并記錄成績。考生測試完畢,可自行刷卡打印成績單,持IC卡離開測試區域。每人最多可測試2次,記錄其中最好的一次有效成績。
四、籃球運球投籃
1.場地器材:標準籃球場半個(1514米),橡膠籃球、專用測試儀器、IC卡讀卡器等。籃圈與地面平行,離地面高度3.05米,并懸掛籃網。以中線與邊線的相交點為圓心(0.8米為半徑)作弧,成1/4圓作為運球的起點區,另一對應點作為折返點。(測試場地見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