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中考錄取安排已經公布,考生可詳細查看以下小編整理的招生錄取信息,盡請關注!
錄取
錄取工作分四批進行,所有批次招生錄取都需符合相關批次學校錄取的前置條件。提前批錄取結束后,依次進行第一、二、三批的招生錄取。
第一、二批招生錄取學校(中專類除外)的招生錄取,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方式進行,第三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招生錄取,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與未被各類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雙向選擇,擇優錄取。
納入集中統一招生第一、二批錄取的部分普通高中學校特色班的錄取按《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杭州市區部分普通高中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辦高中〔2015〕75號)規定執行。
學生按規定程序被所報考學校錄取以后,其他招生學校不得再行錄取。
(一)提前批投檔錄取
提前批的投檔錄取,根據各招生學校特長生、中外合作班、特色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錄取規則,按招生學校相關提前批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不含加分)和術科測試成績等以一定權重組成的考核總分,擇優錄取。
(二)第一批投檔錄取
1.確定投檔位次。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對符合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招生錄取前置條件,并上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按1:1.05左右的比例劃定)的考生,按投檔分數(即考生初中畢業升學考試成績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每位考生的投檔位次。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條件的順序依次確定投檔先后位次。
(1)升學考試中思想品德·歷史與社會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2)升學考試中語文、數學兩科成績合計得分高的考生;
(3)升學考試中英語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4)升學考試中科學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5)升學考試中體育成績得分高的考生。
2.投檔錄取。投檔時,計算機按已排定的投檔先后位次,逐個對每位考生進行投檔,前一考生投檔完畢,再對下一考生進行投檔;在對每位考生進行投檔錄取時,根據“遵循志愿”原則,對該考生所填報的①、②、③、④、⑤五個志愿,從志愿①學校到志愿⑤學校逐一進行投檔,先投檔到志愿①學校,如該學校未滿額(即已投檔錄取人數少于該校招生計劃數),該生就被志愿①學校錄取,否則再投檔到志愿②學校,依此類推。當考生被所填報志愿學校錄取,就不再繼續投檔。
在投檔錄取過程中,當招生學校的投檔錄取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相等時,最后一個投檔位次考生的投檔分數,即為該學校的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投檔分數與該校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相同,但投檔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該校投檔)。
3.補報志愿。根據以上辦法投檔錄取后,如有學校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在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錄取工作基本結束的次日,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可通過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統補報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滿學校投檔,按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三)第二批投檔錄取
在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投檔錄取中未被錄取的上線考生,與未上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但上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招生錄取前置條件的考生,進入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程序。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分兩類進行,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1.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考生在第二批招生錄取學校志愿中填報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的,投檔錄取方式與第一批招生錄取學校的投檔錄取方式相同。有體檢或面試要求的專業,體檢或面試合格為該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
2.中專:錄取分三批,第一批為“3+2”和“五年一貫制”高職班,第二批為3年制普通中專,第三批為成人中專普通班。每批招生以招生學校為單位,根據招生計劃,按“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的原則,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第一志愿未被錄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此類推。
(四)第三批(招生市場)錄取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中段學校根據本校招生計劃與未被各類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進行雙向選擇,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