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示范高中提前招生報名條件面試內容和學費規定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分兩個批次進行,第一批次為"提前招生錄取",第二批次為"統一招生錄取"。招生錄取過程須按照批次和類別,規范操作程序,結清一批,再啟動一批,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則。 (一)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預錄取工作在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之前進行。 (2)招生學校要成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并公布"提前招生錄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應明確招生人數、招生范圍、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和錄取原則,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報市教委基礎教育處審核,并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及招生學校網站上公示并實施。 (3)各初中學校要做好本校學生的推薦工作。學校要制訂學生推薦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師生民主推薦、領導集體審核、征詢本人意愿、校內張榜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校長簽署推薦意見等程序,產生推薦生人選。 推薦生需填寫《上海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推薦生信息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推薦表》)。學校將本校推薦生名單報區縣教育局或有關委、局、控股(集團)公司審定,審定名單由區縣招考機構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并進入市教育考試院提前批招生資格庫后,學生方可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推薦志愿。 未被推薦的應屆初三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長、學業狀況和招生學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生學校進行自薦。同時,需于規定時間內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自薦志愿。 考生應根據招生學校的方案慎重選擇推薦或是自薦,兩者不能兼報。 跨區縣報考的考生如符合"提前招生錄取"的條件,可在初中就讀學校進行推薦或自薦。 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應屆返滬考生,可參加自薦。填報自薦志愿的時間與程序與本市應屆考生相同。 (4)"提前招生錄取"批次的投檔和預錄取原則: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根據提前招生錄取志愿進行投檔,推薦生預錄取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自薦生預錄取按照"一檔多投"的原則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按"規則在先、程序規范、陽光透明"的原則進行操作,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招生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內,對填報本校志愿的推薦生和自薦生進行綜合評價。 推薦生預錄取程序:當推薦生第一志愿投檔數大于計劃數,招生學校應根據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預錄取;當投檔數小于等于計劃數,原則上應如數預錄取,并且按照規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薦生。若預錄取過程中發現確有不符合推薦程序的學生,招生學校應上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及時查處。 按志愿未被預錄取且愿意征求的推薦生,可在有計劃余額的學校選擇填報征求志愿(網上填報),每位考生限報1所學校。經征求志愿仍未被預錄取的推薦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自薦生預錄取程序:考生在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向志愿學校投遞個人材料(截止日期見學校招生方案),并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學校根據考生志愿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確定面試人選,進行綜合評價;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確定自薦生預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區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招生學校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憑本人中考報名號和網上填報志愿時使用的密碼登錄市教育考試院網站簽約系統進行簽約。考生與某一招生學校簽約后,不能與其他招生學校重復簽約。招生學校簽約的預錄取自薦生人數不得大于本校自薦生計劃數。 (5)被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預錄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校;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后,預錄取學生的錄取總分(即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共6門科目學業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分數的總分,下同)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2.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要求 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在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之后進行。錄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負責實施,統一進行網上投檔錄取。三類志愿按照中本貫通、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的先后順序分別投檔,中高職貫通和中職校自主招生志愿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平行志愿原則進行。工作要求詳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滬教考院中招〔2015〕3號)。 3."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保障措施 (1)各區縣教育局、招考機構和學校要根據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認真制定"提前招生錄取"操作辦法和程序,加強監督檢查。提前招生預錄取及錄取工作結束后,被預錄取和錄取的考生名單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2)各區縣教育局要根據市教委有關規定建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跟蹤反饋、檢驗和獎懲機制,確保提前招生錄取的質量。 (3)招生學校必須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不得超前招生,不得干擾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出現違紀違規問題,按照本市中招監察有關規定處理4月21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了今年66所市實驗性示范高中(含分校或校區)的“提前招生錄取”計劃,較去年增加了3所。今年自薦招生總計劃數為4218人,比去年增加約3.5%;推薦招生總人數為4578人,較去年增加了約2.2%。
記者注意到,上海高中“四大名校”都是今年自薦招生的大戶。今年自薦招生計劃最多的是上海中學和交大附中,均招收137名學生;之后依次是華師大二附中、復旦附中,分別招生130人和128人。
另外,今年推薦招生最多的依然是人口大區浦東895人,其次是閔行和徐匯,分別是372人和334人。
66所高中的“提前招生錄取”方案也同時出爐,對招生要求提出明確要求。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表示,凡符合“提前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于5月10日上午9時30分至5月12日中午12時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網填報志愿。
上海市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主要日程安排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