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瀘州將啟動首批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招生試點。第一批招生學校可在學生填報志愿基礎上,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四門升考成績入圍全市千分之二的學生中自主錄取,每科不超過30人。省二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正招計劃的50%實行定向招生。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成績(分數和等級)為依據,并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嚴格按照招生錄取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體考、實考等級呈現科目作為錄取的前置條件,對符合前置條件的學生再按文考總分由高到低錄取。
第一批招生學校錄取實考必須達到B等以上,體考必須達到C等以上;第二批招生學校錄取體考、實考都必須達到C等以上。
定向生的錄取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在統招計劃最低錄取分數線內未錄滿定向計劃時,定向生可降低40分錄取,但在志愿填報基礎上,必須錄滿定向招生計劃的50%。
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招生錄取,要求報考學生必須參加升學考試和面試,體考、實考的等級必須達到C等以上。中職學校的市級以上的重點專業招生錄取,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劃線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取。
同時,取消區縣三好優干、藝體尖子、科技創新大賽、普通話一級乙等加分規定。烈士子女、軍人子女等加分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