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頭異地中考的報名條件如下:
1.其父母在汕頭市同一區縣連續居住滿3年(含3年,截止時間以報名時間倒推計)以上,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2.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場所與居住地同一區縣;
3.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國家規定在我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截止時間以報名時間倒推計);
4.隨遷子女具備我市初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
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隨遷子女(下文簡稱“第一類考生”),可享受我市戶籍考生參加汕頭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同等待遇;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者(下文簡稱“第二類考生”),可參加汕頭市中考,但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受一定限制(可填報省一級以上(含省一級)學校的擴招生、擇校生,各民辦學校和所報考區縣市一級(含市一級)以下普通高中的擴招生、擇校生及部分學校的計劃生(具體學校由區縣教育局確定)以及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不能填報省一級以上(含省一級)計劃生志愿。具體辦法將另文通知〕。
本文就是由思而學教育為您提供的廣東汕頭異地中考的報名條件,希望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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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汕頭中考報名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