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巴彥淖爾中考招生工作政策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的規定,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結合我市基礎教育發展的實際,繼續推進和完善中考“多元化評價、等級制呈現、多樣化招生”的辦法,特制定巴彥淖爾市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為指導,本著有利于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的原則,穩步推進中考改革。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全市一盤棋”的原則。
(四)堅持普職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
三、基本情況
全市初三在籍人數16000人。各地各校中考報考率要達到98%以上,全市各類高中計劃招生15000人左右,初中畢業生升學率要達到95%,普職比例達到6:4.實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職業高中自主招生,民族高中單獨招生”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成立巴彥淖爾市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開展工作,協調和解決有關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具體協調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務。有關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中考方案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籍認定,考生填報志愿培訓,高中招生錄取,發布招生信息,組織協調等工作。
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考生網絡報名、報名培訓、考務、收費,同時負責中專、五年制高職的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與內蒙古招生考試中心協調解決相關事宜。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負責制定蒙語授課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科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市教育局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監督、檢查、指導、管理各地、各校的體育測試工作及特長生的專業課測試,并于6月10日前將成績審核后以光盤形式交監察審計科和中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各一份。
市教育局監察審計科負責中考期間全程督查,對各類考試、考查科目成績和錄取數據等進行存檔管理,對享受照顧條件考生進行審核。
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室負責命題、制卷、網絡閱卷、質量分析工作。
市教育信息中心負責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信息技術考查,并于6月10日前將成績審核后以光盤形式交監察審計科和中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各一份;負責中考報名、評卷、錄取期間的網絡暢通、硬件設備正常運轉、網絡安全等工作;為中考評卷工作提供設備和技術保障。
旗縣區教育局要健全相應組織機構,統一領導、明確分工、協調配合,認真做好中考與高中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各初中學校要認真負責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高中學校要在市教育局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做好新生錄取工作。
五、學業評價及方法
中考實行評價主體和內容的“多元化”,以課程標準為依據,以學生基礎性、學科性發展目標為基本內容,從學業、綜合能力和綜合素質三方面進行評價。
(一)學業評價
1.評價主體
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評卷、公布學業評價等級。
2.評價科目、分值
學業評價為7科5卷,科目和分值分別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物理與化學15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150 分。
3.考試形式:閉卷考試。網上閱卷,試題和答卷分離,考生均使用統一的答題紙進行答題。
4.學業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1)初中畢業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 目 | 考試時長 | 卷 面 總 分 |
語 文 | 150 分鐘 | 120分 |
數 學 | 120分鐘 | 120分 |
英 語 | 120分鐘 (聽力20分鐘) | 120分(聽力 20 分) |
思品、歷史 | 120分鐘 | 150分(政治75 分,歷史 75分) |
物理、化學 | 120 分鐘 | 150分(物理80 分,化學70 分) |
總 計 | 660分 |
(2)初二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 目 | 考試時長 | 卷 面 總 分 |
地理、生物 | 90分鐘 | 100分(地理50分,生物50 分) |
5.考試時間
日 期 | 星 期 | 時 間 | 科 目 |
6月25日 | 星期三 | 上午09:00—11:30 | 語文 |
下午03:00—5:00 | 思品、歷史 | ||
6月26日 | 星期四 | 上午09:00—11:00 | 數學 |
下午03:00—5:00 | 物理、化學 | ||
6月27日 | 星期五 | 上午09:00—11:00 | 外語 |
下午03:00—4:30 | 地理、生物(初二年級) |
(注:外語考完后,接著布置地理、生物考場)
(二)綜合能力測試
1.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分別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教育信息中心命題,旗縣區教育局組織測評。
2.科目、分值
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合計100分。
(1)體育測試,分值為50分?荚嚳颇浚50米、100米、立定跳遠、鉛球(3公斤)、實心球(2公斤)、1000米(男)、800米(女),每生考試項目為3項,其中男生必選1000米,女生必選800米,再自選兩個項目進行測試?荚嚪种担耗1000米、女800米為20分,自選項目每項為15分,評分標準和考試方法繼續執行修訂后的《巴彥淖爾盟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辦法及工作細則》。
(2)實驗操作,分值為50分。內容是初中物理、化學教材中的學生實驗,方式是抽簽選定一科進行測試?荚囖k法執行《巴彥淖爾市初中畢業生實驗考試辦法》。
初二信息技術考試為達標考查。具體考查辦法見《巴彥淖爾市初二信息技術考查辦法》。信息技術考查未達標的學生可參加該科考試的補考,高中錄取時以新的考查成績為準。
(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評價主體
初中學校學生、教師。
2.評價內容
主要考查學生“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與交流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四大類基礎性發展目標。
3.評價方法
以學生成長記錄冊(袋)等相關資料為依據,以學生和教師評價為主,分為日常表現評價、特長發展評價、師生評價等項目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必須按照在籍學生三年發展成果的展示,禁止以“一好”代替綜合評價,學校不得以一年評價代替三年評價。為保證初三畢業年級學生復習,初三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可以初三第一學期成績為準。借讀生可在借讀學校按借讀年限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經旗縣區教育局審核后,帶回原學籍學校,匯總為三年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等級比例以旗縣區為單位不得突破40%,校與校、班與班之間優秀等級比例上下浮動不得突破5%.學生綜合素質成績作為學生升學的重要依據。
4.注意事項
(1)旗縣區教育局與學校要樹立和落實科學的教育觀和質量觀,切實加強領導,完善制度建設,確保評價工作公平公正有效進行。
(2)評價要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學生全面發展。學校的評價工作方案經旗縣區教育局審核后方可實施。學校要通過召開家長會、教師會和學生會等形式,學習宣傳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評價結果必須按規定在學校醒目的地方公示7個工作日,評價結果上報旗縣區教育局時,必須有班主任、學校、學生或家長簽字的綜合素質結果表,3df7如簽字不全,視為無效成績。
(3)實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責任制,將各地各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列入市教育局對旗縣區教育局、旗縣區教育局對所屬中小學的年度素質教育綜合評價中,學校要將評價列入對教師的實績考核中。
(4)加強監督力度,各旗縣區教育局要派專人參與學校評價結果的公示,市教育局也要參與督查。
(四)照顧條件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五個主體少數民族學生加5分。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師子女,駐邊疆國境旗縣、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三類地區的現役軍人子女,其中有一項加5分,不累加。
3.教師子女系指父母為正式在編教師且本人在本旗縣區就讀的考生。
4.以上照顧條件分數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中。即在原評價分數上另加照顧條件分數。
5.在職農村牧區教師子女升入本旗縣區高中,由旗縣區教育局出具證明,錄取時其成績增加0.1個等級分。
六、考務工作
(一)報名對象和條件
1.普通高中:具有我市電子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戶籍不限。該部分考生由其就讀學校組織報名。參加初三畢業升學考試,但沒有我市生物、地理考試成績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基礎教育部門審核批準,可報名參加生物、地理考試。
2.初二地理、生物結業考試:考生必須是在我市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建立了電子化學籍的在校八年級學生。
3.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適齡社會青年,戶籍不限。其中:具有我市電子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其就讀學校組織報名;具有我市戶籍但無電子學籍的市內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旗縣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既沒有我市戶籍又沒有我市電子學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到父母務工所在地旗縣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
4.五年制高等職業院校: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未畢業的初中生、高中階段在校生無中考報名資格。
(二)報名資格審核
各旗縣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信息為依據,負責報名資格審核。
(三)報名辦法
我市中考報名工作與自治區各盟市同步,實行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名工作。
1.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均由所在學校組織,本人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www.nm.zsks.cn)報名?忌仨殰蚀_填寫初中階段參加生地考試時的14位學籍號。
2.報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為網上采集和現場采集兩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網上報名時通過互聯網錄入方式采集。在校生的圖像信息采集:所在學校統一組織考生,配合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本校進行現場采集。社會考生圖像信息采集:由考生本人持所在地基礎教育股資審材料到所屬旗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現場采集。
考生在報名期間須持二代身份證、《考生預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參加地理、生物結業考試的八年級考生暫不要求。
3.各初中學校和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認真做好中考報名的宣傳、指導工作,教育考生如實填報本人各項報考信息。提高密碼的設密標準,使每個學生都建立起密碼安全意識。學生報名密碼只能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掌握,學校、教師及其它任何人員均無權掌握并控制學生的報名密碼,無權更改考生信息和報考志愿。旗縣區教育考試中心要健全電子檔案,做好各項信息的檢測,確?忌鷪竺畔⒌恼鎸、準確、安全、保密。
4.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根據報考條件,認真核對考生信息,確?忌畔蚀_無誤。
(四)填報志愿
考生實行成績公布后網上自主填報志愿,三日之內可在任何接通互聯網的計算機上自主修改志愿和密碼。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七、成績呈現與公布
(一)中考學業考試、綜合能力考查、綜合素質評價各科不公布原始分數,只公布由原始得分換算后的等級分。學業考試各科等級分為優秀(A+、A)、良好(B+、B)、合格(C+、C)、待提高(D)四等七級;綜合能力考查、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待提高(D)四個等級,各等級賦予相應的權重分。
綜合能力考查等級劃分比例優秀占70%、良好15%占、合格10%——15%、待提高0—5%,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劃分比例優秀占40%、良好占35%、合格20%—25%、待提高0—5%,學業考試等級劃分比例優秀占30%、良好占30%、合格占35%、待提高占5%.
(二)等級呈現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品德與歷史、物理與化學、生物與地理、綜合能力考查科目(體育測試+實驗操作原始得分相加劃分等級)、學生綜合素質八項。
(三)初二生物、地理考試成績將以等級制呈現,計入下一年度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中。
(四)學生學業考試、考查成績等級由市教育局統一向學校、家長、社會公布。綜合素質成績由學校向學生、家長、社會公示。
(五)對學業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學生、家長,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旗縣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旗縣區教育局匯總后報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由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查卷。凡屬錯判、漏判的,一律予以更正。高中學校錄取以更正后成績為準。
八、命題
見各科命題說明。初二生物試卷加入《巴彥淖爾市初級中學職業教育讀本》相關內容,占卷面分值10%.
九、招生
為了進一步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繼續加強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民族高中招生工作的統籌管理。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嚴格執行“將5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的通知》(內教基字〔2015〕1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預定目標,我市將高中“統招生”的72%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分配時按該屆初三畢業生初一報建的電子化學籍人數計算,以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遏止初中擇校風。同時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全面推行“陽光”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落實“三限”政策,治理亂招生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確保招生工作安全、公平、順利進行。
十、嚴肅紀律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牢固樹立全市教育“一盤棋”的理念,確保在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統一思想、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2.各旗縣區教育局局長和所屬各初、高中校長是本地區、本單位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3.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在市中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相應的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地區中考招生工作。
4.各旗縣區要從本地區實際出發,嚴格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報名、資審、考務、公示、招生等各項工作。要加強領導,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精心組織,嚴明紀律,嚴格管理,明確職責,層層把關,確保工作質量,杜絕各種違規違紀事件的發生。
(二)規范招生考試與錄取行為
1.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不僅政策性強,而且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各旗縣區教育局和學校必須充分認識中考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要及時、全面、廣泛地做好宣傳工作,讓考生和家長及時了解招生政策及規定。要做到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2.各初中學校要端正辦學思想,加強教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畢業年級要開齊、開足、開好規定的課程,不得提前結課。要樹立正確的質量觀和政績觀,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要緩解因考試而對師生形成過重的心理壓力,防止在籍學生流失。
3.各初中學校嚴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畢業學生以本校名義參加中考,對勸退或強迫學生提前離校的教師、校長,一經舉報查實,要在全市予以通報批評。
4.初中學校校長要嚴格執行巴彥淖爾市義務教育電子學籍管理規定,對未經教育局批準私自接收未辦理學籍的學生、或弄虛作假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辦理學籍的,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校長通報批評、警告直至撤銷職務等處分。
5.各旗縣區教育局和所有普通高中,在招生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嚴格控制班容量。對擅自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6.各高中學校要嚴肅招生紀律,嚴格遵守“八不準”:
(1)不準以任何虛假招生廣告欺騙考生和家長。
(2)不準向考生或家長承諾與招生有關的“優惠條件”。
(3)不準以任何理由誘導、強迫考生報考。
(4)不準采取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
(5)不準錄取最低控制線下考生。
(6)不準將本校招收的學生學籍注冊到其它學校。
(7)不準給其他學校已經錄取的學生注冊學籍。
(8)不準向已按統招方式招收的正式生收取擇校費。
以上行為一經舉報查實,市中考工作領導小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7.經市發改委、市教育局批準允許招收擇校生的普通高中,在招生時嚴格執行“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
8.各高中學校的招生宣傳要有全局意識、誠信意識,宣傳要實事求是。
(三)加強監督檢查
1.市中考領導小組監察組全程監督中考招生工作。監察組要在報名結束、成績登統完成、志愿網報完成后的第一時間,將有關信息鎖定備案。
2.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家長、考生的申訴、投訴,保證中招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方案由中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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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農村獨生子女中考可加5分
武漢體育中考免考緩考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