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歷風雨,怎么見彩虹。小編為您收集和整理了2015溫州中考錄取加分照顧規定政策出臺,祝廣大考生考出理想成績!
《溫州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意見》(溫教基〔2015〕146號)文件節錄
(一)政策加分照顧規定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符合下列情況的考生在報考高中段學校時享受政策加分照顧待遇。
1.下列五種情況之一的考生加30分照顧:
(1)烈士子女;
(2)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部隊軍人的子女;
(3)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
(4)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子女。
2.下列六種情況之一的考生加20分照顧:
(1)作戰部隊(“作戰部隊”系指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軍人子女;
(2)在駐國家確定的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工作的軍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區和崗位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子女;
(4)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5)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6)受正大軍區級及以上表彰獎勵的軍人子女。
3.除上述1、2款以外的其他軍人子女加5分照顧。
4.下列三種情況之一的考生加4分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
(2)少數民族考生;
(3)臺灣、香港、澳門同胞子女;
若考生具有多項照顧條件,則取最高一項照顧,不重復照顧。
(二)特長生加分規定
1.考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競賽,獲省級一等獎及以上者,可加6分。
2.考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競賽,個人獲省級二等獎或市級一等獎者;中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獲得者,可加4分。
3.考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競賽,個人獲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或縣級(市直)一等獎者;參加中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B級獲得者,可加2分。
特長生加分項目另行發文公布。
若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則取最高一項享受,不累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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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中考實行考后出分報志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