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了讓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動態,思而學教育中考頻道編輯并整理了浙江溫州平陽高中中考錄取政策,希望能給考生特供到幫助,選擇到理想的學校!
高中招生錄取
(一)招生原則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要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改變以學科考試分數簡單相加作為高中招生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又要依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二)招生計劃
全縣普通高中招收縣內新生3680人(民辦學校另向縣外招收一定數量的新生);中職新生3180人,其中五年制高職(含“3+2”)680人、職業中專(職高)2500人;合計6860人。預計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的升學率將達97%以上。
(三)志愿填報
1.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報時間定為學業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報考志愿(其中包括擇校<自費>生也必須填報志愿),逾期不予補報。考生志愿一經上報,不得更改和放棄。
2.報考本市五年制高職和各類中等職業學校,考生不需填報志愿。
報考外地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可到縣教育局中招辦(職成教科)報名,并填報志愿。
(四)高中錄取
1.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批次及順序
今年普通高中學校分兩批錄取:
第一批: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平陽中學)公費生;
第二批:其它普通高中公費生和所有普通高中擇校(自費)生。
2.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辦法
⑴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平陽中學)統招公費生錄取的前置條件是:我縣戶籍(含外縣戶籍符合享受我縣戶籍同等待遇的考生,下同)有學號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為2A2P以上(含2A2P),綜合表現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⑵其他所有普通高中統招公費生錄取的前置條件是:我縣戶籍應、往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為4P以上(含4P),綜合表現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
⑶普通高中擇校(自費)生的錄取采取統招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各招生學校按照擇校(自費)生計劃數一定比率參與統一錄取,其余由學校在縣劃定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內自主招生。統招擇校(自費)生錄取的前置條件是:綜合素質測評等第為4P以上(含4P),綜合表現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已經被縣教育局中招辦統招(公費、擇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與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統招錄取辦法是:根據招生計劃,結合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政策照顧與特長加分,按照批次分批錄取。同一批次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方式,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即在縣劃定的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內,先按學業考試成績(含政策照顧與特長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順序排序,排序時如遇同分,則以語、數、英三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則以語文、數學兩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以語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順序排定后,依據考生志愿順序,參考綜合評語和《學生成長記錄冊》,依次擇優錄取。
⑷平陽中學將招收定向保送生348名,招收辦法報市教育局中招辦備案后另行發文。
⑸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