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招錄取政策解讀
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第一批錄取工作將于7月24日——28日展開。23日下午,省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下簡稱中招辦)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詳細解答了考試分數中的星數折算方式、中招錄取程序等問題。
據介紹,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的成績和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是我省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主要依據。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和體育8科,總成績等級分和總星數的最高值為84分14個星(不含省定優(yōu)惠照顧政策加星)。申報省定優(yōu)惠政策并經審查合格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給予加上2個星的優(yōu)惠。
去年,中考分數達不到84分者,中考成績的每5個星可折算為總成績等級分1分。而今年,凡獲得總星數較多而總成績等級分達不到84分者,每獲得3個星(含省定優(yōu)惠政策加星)折算為總成績等級分1分,至84分為止。已折算為總成績等級分的星數,錄取時,不再重復使用。
省中招辦負責人表示,在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按以下順序錄取:第一,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體育8科的總成績等級分;第二,比較總星數(含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7科的總星數和符合省定優(yōu)惠政策加上的星數,已用于折算為總成績等級分的學科星數除外);第三,比較綜合素質評價總等級。第四,如前3款不能區(qū)分,則“三僑生”、港澳臺生優(yōu)先。
以上程序仍不能區(qū)分時,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yōu)錄取。目前,省一級學校和部分重點高中學校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辦法已提前在省中招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