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發布。意見指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學區內學生的比例不得低于當年招生人數的90%;在高中階段,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明確學區生比例
意見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科學合理地劃分學區,加強學籍管理,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學區內學生的比例不得低于當年招生人數的90%.嚴禁舉辦“占坑班”,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嚴禁地方政府、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高中擇校生下降
公辦普高招收擇校生繼續采取“三限”政策。和去年相比,限制的力度加緊,從秋季學期開始,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而去年的限制比例為30%.
另外,意見要求各地要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有償補課將追責
意見指出,各地研究化解有償補課的舉措,嚴禁公辦中小學舉辦或與校外機構合作舉辦有償補習班。
嚴禁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凡是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的,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獎、晉升、職稱評選等資格,并嚴肅追究紀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