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2〕53號)文件精神,認真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增強學生體質,提高學校體育運動競技水平,做好全省中學生各項競賽參賽準備工作,按《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宜昌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教發〔2015〕3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繼續在城區部分普通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收項目:
招生項目按湖北省中學生運動會項目和宜昌市城區普及性很高的項目進行設置,共設: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健美操、毽球、羽毛球。
二、招生學校、招生范圍及招生計劃
1.招生學校:夷陵中學、市一中、葛洲壩中學、市二中、市七中、市外校、市十三中。
2.招生計劃:
招生學校 | 項目 | 招生 計劃 |
夷陵中學 | 男籃10人、田徑9人、男足5人、男乒乓球2人、游泳1人 | 27 |
市一中 | 女籃 5人、男籃5人,田徑8人、武術2人、男足5人、女乒乓球2人 | 27 |
葛洲壩中學 | 男足10人、女足5人、男排8人、男籃4人 | 27 |
市二中 | 女排6人、健美操6、羽毛球2人、女足4人 | 18 |
市七中 | 籃球4人,男足3人、女足3人 | 10 |
市外校 | 乒乓球4人,男足3人 | 7 |
市十三中 | 毽球4人,男足3人 | 7 |
合計 | 123 |
三、報考資格
1.區域范圍:在城區參加中考符合相關學校報考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湖北省戶籍;
2.各項目要求:
籃球:男子籃球參加宜昌市城區中學生籃球聯賽(含區教育局組織的初中聯賽),身高180cm以上(市級總決賽中的優秀后衛可放寬到175cm以上);女子籃球身高達165cm以上;
田徑、乒乓球、羽毛球、武術:在初中階段參加區教育局、體育局以上單位(含區級)組織舉辦的體育競賽中,獲單項前3名(直屬學校獲校運動會前3名);
足球:男子身高達170cm以上、女子身高達160cm以上;
排球:男子身高達180cm以上,女子身高達165cm以上(自由人位置男子身高175 cm以上,女子身高達160cm以上);
健美操:男子身高達170cm以上、女子身高達160cm以上;
3.資格審查:各學校、各區教育局要嚴格做好考生資格審查工作,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
4.保險證明: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學校體育競賽活動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體藝〔2011〕3號)要求,所有考生必須在參加專業測試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報名、專業測試
1.報名
考生須填寫《宜昌市城區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報名登記表》2份,填表時考生及考生家長請仔細閱讀承諾書,同意后在承諾書欄簽名,再憑獲獎證書、身份證(或戶口)、保險單原件(另交復印件各2份)于5月20日前在所在畢業學校報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項目。
各學校對照報名條件組織報名后,于5月21日報區教育局審核,5月22日上午10:00前,各區教育局將區級審核通過的材料、區級各項目體育競賽秩序冊、成績冊原件、中考體育考試報名數據庫報市教育局,市直初中報名資料由學校匯總后報市教育局。22日下午4:00各區教育局、市直學校到市教育局領取審核結果及審核通過的考生準考證。
2.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于5月25日上午8點半開始,籃球考點設在市七中,足球考點設在市二十一中,田徑、排球、武術、健美操、羽毛球考點設在市二中,乒乓球考點設在市外校、毽球考點設在市十三中。報名合格考生由畢業學校派專人帶隊到各考點進行專業測試。
五、專業測試內容與辦法
1.專業測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測試內容與辦法按《宜昌市體育特長生考試測試細則及評分標準》執行(可在宜昌教育網下載),田徑、籃球、排球、足球、毽球、武術、健美操按各項目分數由高至低排序。羽毛球、乒乓球根據報名人數多少采用分組循環,交叉淘汰賽制,每盤三打二勝,按名次和專業水平排序;
2.對身高有要求的項目在考試前集中測量身高,合格后方可參加專業測試;
3.現場公布測試成績,除比賽評定內容外,考生應在記錄表上對測試的成績簽名確認,當場裁判長和裁判員在記錄表上簽名;
4.專業測試實施項目裁判長負責制,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
5.在專業測試過程中違紀作弊的考生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并將其違規事實記入考生中考誠信檔案,取消其專業考試成績和體育特長生資格;
6.對專業測試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五、填報志愿
1.體育特長生填報志愿與考生中考填報志愿同時進行;
2.有相同項目的招生學校,體育特長生可選擇1所或多所學校填報,錄取時按志愿順序投檔;
3.如后繼志愿填報學校無考生對應項目時,不再作為體育特長生錄取,轉正常高中招生錄取。
七、資格認定
按《宜昌市體育特長生考試測試細則及評分標準》,根據專業測試分數和招生計劃劃定,體育特長生按專業成績分合格生、優秀生兩類:
1.專業成績合格生:按各項目招生計劃總人數1:1.2比例劃定,不加標識符;
2.專業成績優秀生:在本次專業測試中,成績達85分以上者、參加了湖北省第十三屆中學生運動會并獲得前八名的隊員,認定為專業成績優秀生,加注星(“”)號標識。
八、特長生錄取辦法
體育特長生在高中錄取時,文化課成績按各招生學校文化課統招線降分投檔。
1. 降分標準:專業成績合格生:文化課按各招生學校統招線的85%投檔(不按分配生分數線,下同);專業成績優秀生:文化課按各招生學校統招線的70%投檔;降分后的分數線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線。
2.當報考一個學校同一項目志愿人數超過計劃人數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投檔。
3.對在省中運會上成績優異和有特殊潛質的體育人才,經學校考核、市中考招生領導小組復核后,可實施特招錄取。
九、特長生管理辦法
各招收體育特長生的學校,對體育特長生工作要加強領導和管理工作,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措施,保證特長生在校學習、生活、訓練的落實,要保障訓練和參賽經費,保證訓練時間,強化科學訓練,提高訓練水平,力爭在各級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
各校招收的體育特長生,必須參加學校的訓練;代表學校和本市組隊參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參與舉辦的競賽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