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以新課程的培養目標為參照,結合初中課程設置、課程內容、課程實施的實際以及對學生發展性評價的實踐,構建一個能比較全面評價初中畢業生素質發展的三維框架,即學業考試成績、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特長鑒定。中考包括書面考試和技能考試。
1.書面考試。所有科目書面考試采用閉卷方式,考試科目、賦分、時間及要求如下表:
科目 | 賦分 | 考試時間 | 說 明 |
語文 | 120 | 6月24日9:00-11:30 | |
物理 | 100 | 6月24日15:00-16:30 | 試題附部分公式。不能使用計算器。 |
數學 | 120 | 6月25日9:00-11:00 | 不能使用計算器。 |
化學 | 100 | 6月25日15:00-16:30 | 試題附部分相對原子質量。不能使用計算器。 |
英語 | 120 | 6月26日聽力9:00-9:20筆試9:20-11:00 | 其中聽力占30分,考試時間20分鐘;筆試90分,考試時間100分鐘。 |
思想品德與歷史 | 100 | 6月26日15:00-17:00 | 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合卷考試,其中思想品德占60分,歷史占40分。 |
2.技能考試。
技能考試包括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和體育與健康考試(具體實施方案另行印發)。(1)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考試成績分為達標和不達標兩個等次。不達標者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予錄取。(2)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照全市統一方案、統一組織,相對集中進行考試。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跑、跳、投、民族體育和興趣特長等五項中按要求選三項進行考試,每項賦分為20分,滿分為60分。考生體育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后一并轉換為總成績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