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
考試考生須知
一、考生必須憑本人的《準考證》參加體育與健康考試。無《準考證》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在各項目考試前到檢錄處參加檢錄,檢錄處點名三次不到者,取消該項目的考試資格,該項目記0分。
三、考生在應考前做好準備活動,檢錄后由檢錄員分組帶入考場,在指定的位置等候,由主考宣布規則和要求,并組織進行考試。
四、除本場監考評分員和考生外,其他人員及考生都不得擅自進入考場。
五、考生對有關項目的規則不清楚時,可向主考提出詢問,但不得提出規則以外的要求。
六、考生在各項目考試完畢時,由檢錄員帶離考場,不得在考場逗留、談論或圍觀。
七、不得赤膊參加考試。
八、遵守考場紀律,聽從監考評分員的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