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特長的學生可報名參加具有特長生招生資格和招生計劃的學校。市中招辦體藝組統一組織體育尖子生、藝術團特長生的報名工作;其他藝術特長生由招生學校組織報名和專業測試。體育尖子生經專業初試、復試合格的考生和藝術特長生經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根據其學業考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測試成績不計入升學總分。各招生學校要在專業測試前,向考生公布特長生的錄取原則和辦法。
★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在鄭州市中招辦的監管之下進行。鄭州市中招辦對市區民辦學校的招生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審查批準其招生方案,監督其對鄭州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簡章和招生方案應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面向鄭州市招生,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可以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招生,但應經鄭州市中招辦和生源所在地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同意。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考生,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計劃,不得錄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錄取新生必須報鄭州市中招辦審批,否則,不予注冊學籍。
★宏志班、航空實驗班、國際班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有關通知執行。
★校園足球實驗班的招生。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鄭州九中校園足球實驗班,面向鄭州市招生。
★天津南開中學的招生。按照鄭州市教育局和天津南開中學的合作協議,天津南開中學在鄭州市招生40名學生,其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報名,根據學生中招考試成績推薦,天津南開中學組織錄取,在市區普通高中錄取之前進行。
★天明基金資助生的招生。鄭州四中、鄭州101中學從按計劃招生錄取的學生中選擇家庭經濟條件困難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享受天明基金的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