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填報
★志愿設置
普通高中志愿設置共分四個批次,其中提前批次一個,為省提前批次;面向鄭州市區批次三個,分別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
省提前批次為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實驗班、宏志班、理科實驗班、國際班和面向鄭州市招生的國際班。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三個批次為:第一批次設置兩個學校志愿;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各設置一個學校志愿。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后均設置擇校志愿。
★志愿填報
考生在學業考試之前填報志愿。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其中的一批或幾批學校志愿。
所有考生均可根據考生意愿選報省提前批次志愿,天津南開中學只針對具有鄭州市區戶籍的考生設置。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學校的志愿填報規則為:
(1)具有鄭州市市區常住戶口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分別為第一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和第三批次錄取學校志愿。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且在鄭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為合格等次以上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分別為第一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和第三批次錄取學校志愿。
(3)在市區學校就讀并注冊學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對象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填報兩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即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三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如果有藝術特長,可以填報鄭州106中學。
(4)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須在每一批志愿學校后的“是否同意擇校”一欄內注明自己的意見(是或否),否則視為不同意。必須在“是否服從普通高中分配”一欄填寫自己的意見。
考生和家長在填報擇校志愿時要考慮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如被“擇校”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應按規定繳費報到,不得放棄該志愿,不得順延至其后的其他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