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扶貧開發工作“重精準、補短板、促攻堅”專項整改行動推進會議精神,聚焦突出問題整改、重點任務落實,進一步強化工作舉措,加大攻堅力度,經研究,決定在全鎮集中開展扶貧開發工作“重精準、補短板、促攻堅” 專項整改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關于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重精準、補短板、促攻堅”,全面整改我鎮脫貧攻堅工作存在的問題,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實。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以“聚焦解決突出問題、聚力落實政策措施、六看六確保”為統領,以“四嚴”(源頭嚴把、過程嚴控、驗收嚴格和紀律嚴厲)、“四覆蓋”(精準扶貧、監測評估、防范返貧和責任落實)為保障,深入推進脫貧攻堅十大工程,以更加務實的態度和過硬的措施,高質量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
二、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考核通報和歷次督查暗訪中發現的十個方面問題:(一)扶貧對象識別準確率、退出準確率不高;(二)精準幫扶實效不夠;(三)幫扶項目資金效益不高;(四)對非貧困村支持力度不大;(五)貧困人口發展內生動力不足;(六)邊緣戶致貧及脫貧戶返貧風險較大;(七)精準施策轉化效應不夠;(八)產業項目質量不高;(九)扶貧干部隊伍力量薄弱;(十)扶貧領域工作作風不實、精神狀態不佳。結合我鎮脫貧攻堅實際,集中利用1個月的時間,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列出問題清單,逐個銷號,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成效不符合不放過,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夯實脫貧攻堅基礎,鞏固扶貧成果,提高脫貧質量。
三、主要內容
(一)重精準
1.確保扶貧對象管理精準。組織開展“扶貧對象動態管理精準度提升專項行動”,集中1個月時間,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對全鎮建檔立卡情況進行全覆蓋排查,對建檔立卡信息系統以外的農村人口進行精準識別查漏補缺,做到“應納盡納”、“有進有出”。把好扶貧對象識別“源頭關”,嚴格執行“兩評議兩公示一比對一公告”程序,逐村、逐戶、逐項核對,及時準確完整登記扶貧對象信息資料。加強對新納入人口數據信息的比對工作,核實貧困戶家庭及其子女的真實情況,防止簡單搞“一刀切”。關注邊緣群體,對于不符合識別標準,無法納入建檔立卡但實際存在困難的邊緣戶,要通過低保、社會救助等方式進行扶持,切實解決其實際困難。各村(居)要精準組織實施,建立工作臺賬,對結果逐級簽字確認,嚴把各道審核關口,切實提高動態管理精準度。對實施情況進行明察暗訪,查臺賬、查過程、查結果,對工作不力、敷衍塞責的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牽頭責任單位:各村(居);主要參加單位:鎮扶貧辦)
2.確保分類施策靶向精準。抓好脫貧攻堅“十大工程”實施,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戶制宜,因人制宜,根據“對象清單”和“需求清單”制定“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分類施策,精準幫扶,做到措施精準、幫扶到位,確保對癥下藥,扶到點上、扶到根上。(牽頭責任單位:鎮農綜站,鎮社保所,鎮危改辦,鎮林業站,鎮中心校,鎮民政辦,鎮衛生院,鎮水利站,鎮殘聯,鎮文廣站,鎮財政所;主要參加單位:鎮扶貧辦,各村(居))
3.確保資金安排使用精準。完善扶貧資金常態化監管機制,落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全面實施扶貧資金績效管理,壓實資金使用單位主體責任,明確各領域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開展績效執行監控,定期對扶貧資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成效進行督查,實施事后績效評價,強化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切實提升資金使用精準度和使用效益。(牽頭責任單位:鎮財政所;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
4.確保穩定脫貧成效精準。堅持穩定脫貧與防范返貧相結合,堅持救急紓困和內生脫貧相結合,堅持發展短平快項目和培育特色產業相結合,聚焦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精準施策,變輸血為造血,實現可持續穩固脫貧。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深化脫貧攻堅政策舉措,對已脫貧人口繼續強化幫扶,脫貧不脫幫扶、脫貧不脫政策、脫貧不脫項目。(牽頭責任單位:各村(居);主要參加單位: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補短板
5.狠抓健康脫貧政策落實。繼續實施健康脫貧工程,全面落實“351”、“180”等特惠政策,穩步推進農村貧困人口重大疾病住院補充醫療保障,提升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強化源頭控制,加強慢性病、重大傳染病防控,做好分類健康干預和健康促進工作。支持貧困地區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實現貧困戶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切實提升基層醫療保障能力。全面提高貧困群眾健康素養,改善衛生條件,推動“以治病為中心”逐步向“以防為主,防治結合”轉變。(牽頭責任單位:鎮衛生院;主要參加單位:鎮民政辦,各村(居))
6.實現教育扶貧政策全覆蓋。落實《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發展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鞏固提高義務教育,促進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杜絕失學輟學,提高教育質量。繼續實施“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幫助更多貧困地區學生接受更好更高層次教育。(牽頭責任單位:鎮中心校;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
7.增強住房安全保障。扎實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優先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切實解決貧困戶的住房安全問題,對因缺少資金無力進行危房改造的貧困戶,采取差異化的特惠措施,通過政府兜底、社會幫扶等方式,保障每個貧困戶都有安全住房。(牽頭責任單位:鎮危改辦;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
8.加大產業扶貧力度,健全項目庫建設。一是制定產業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意見。圍繞特色種養、光伏、鄉村旅游、電商等方面,結合地域實際,精心謀劃項目,把握市場規律,建立利益聯結機制,探索創新產業扶貧模式,建立健全減貧帶貧機制,大力推廣“四帶一自”產業扶貧模式,根據貧困村、貧困戶的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提高產業發展精準度,持續穩定地增加收入,及時總結歸納典型案例和好經驗好做法進行推廣,不斷放大產業扶貧效應。二是加強項目儲備。根據農村“雙基”建設要求、扶貧開發工作規劃和“十三五規劃”,按照村申請、鎮初審、部門審核、領導組審定等流程,分區域、行業自下而上建立完善扶貧項目庫,確保今年6月底完成“十三五”期間所有扶貧項目的錄入工作。(牽頭責任單位:鎮農綜站,鎮社保所,鎮危改辦,鎮財政所,鎮中心校,鎮衛生院,鎮扶貧辦;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
9.著力推進就業扶貧,培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一是提高轉移就業組織化程度,促進貧困人口穩定就業,加強就業扶貧驛站、扶貧車間規范性建設,建立鄉企對接、村企對接機制,安排一批扶貧公益性崗位,創建一批精準扶貧愛心企業。加強就業服務培訓,擴大貧困家庭勞動力培訓規模,提高培訓質量,強化貧困家庭勞動力勞動權益保障,努力提高貧困勞動力就業穩定性。二是研究出臺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育工作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重點抓好致富帶頭人遴選、培訓、激勵、考核評估等工作,支持一批能人回鄉下鄉創業,帶動當地貧困勞動力就業,每個村(居)至少要打造1家叫得響、立得住的致富帶頭人培訓基地,每個貧困村培育5名以上創業致富帶頭人,6月底前將致富帶頭人信息錄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相關子系統。(牽頭責任單位:鎮社保所,鎮農綜站;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
10.加快金融扶貧進度。深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堅持貧困戶自愿和參與原則,堅持扶貧小額信貸戶貸戶用戶還方向,推動扶貧小額信貸精準合規發放,不折不扣完成縣分配的目標任務。落實風險補償基金,調動金融機構參與的積極性,足額準備扶貧小額信貸貼息資金,簡化財政貼息資金支付流程,確保健康有序發展。積極開發保險扶貧產品,為貧困戶提供更多風險保障。(牽頭責任單位:鎮農綜站;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鎮財政所,鎮扶貧辦)
11.完善保障性扶貧方式。完善養老、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統籌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扶貧開發資源,提高保障能力,落實好農業保險政策,防止貧困農戶因災返貧致貧。推進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全部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建立建檔立卡數據和低保數據定期比對機制,及時更新數據臺賬。(牽頭責任單位:鎮民政辦;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鎮社保所,鎮扶貧辦)
12.夯實基礎工作,加強業務培訓。一是進一步規范鎮、村脫貧攻堅資料收集與檔案管理,健全完善扶貧對象信息資料,貧困戶扶貧手冊填寫規范、及時、詳細、真實,及時、準確更新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信息。二是加大對扶貧干部培訓經費的投入,通過專家講座、集中培訓、學習考察等形式,舉辦脫貧攻堅業務培訓,定期發布扶貧政策動態變化,讓各級干部準確了解、全面掌握各項“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提高相關人員做好精準扶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牽頭責任單位:各村(居);主要參加單位: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3.配齊配強扶貧隊伍。充實扶貧力量,各村(居)扶貧人員要按要求配備必要人員,并要掛牌成立村“扶貧工作室”,村班子成員任工作室主任、主要精力抓扶貧,另配備2-5名專職工作人員(扶貧專干和村級信息員,依據人口規模而定)。加強業務培訓,做到真專職、真會干、真穩定,各村專職工作人員在5月份必須配備到位,具體人員名單由各村(居)統一匯總后報鎮扶貧辦。對工作落實不力的,依相關規定對村(居)有關責任人進行通報、約談等處理,著力解決選人不優、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牽頭責任單位:鎮組織辦;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鎮扶貧辦)
14.強化精準幫扶,開展“百名干部走基層”。一是優化完善“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制度,加強對“雙包”單位和干部的業務指導,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技術服務和政策指導,探索建立幫扶聯系人動態調整機制,嚴格執行考核制度和問責機制,強化“雙包”主體的責任感,切實提高幫扶實效。二是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百名干部走基層”活動,村兩委、駐村工作隊干部和鎮、村各級幫扶責任人每月至少要走訪1次,5月底前所有包保幫扶干部到所聯系貧困戶家中走訪1次,做好“六個認真”:認真收集信息、認真核查資料、認真宣傳政策、認真落實措施、認真聽取意見、認真解決困難,與貧困戶面對面溝通、心與心交流,提升廣大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牽頭責任單位:鎮組織辦;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鎮扶貧辦,各“雙包”單位)
15.激發貧困戶脫貧內生動力。加強脫貧攻堅政策宣傳,要注重在思想上扶志、在能力上扶智、在發展上扶持,通過先進典型宣傳、榜樣示范引導和完善正向激勵等機制,提高群眾積極性和激發內生動力,消除貧困戶“等、靠、要”思想。進一步選準幫扶項目,精準技術培訓,提高扶貧項目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擴大貧困群眾在扶貧項目各個環節的參與度,增強貧困戶脫貧的主體責任意識,引導貧困群眾依靠勤勞雙手和頑強意志脫貧致富奔小康。(牽頭責任單位:鎮宣傳辦;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鎮文廣站,鎮扶貧辦)
(三)促攻堅
16.壓緊壓實攻堅責任。嚴格落實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各村(居)一把手是本地區脫貧攻堅第一責任人,要帶頭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親歷親為,真正把各項工作做扎實、抓到位,把責任和壓力層層傳導下去。落實行業部門責任,按照鎮脫貧攻堅政策措施任務分工和“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各部門要把脫貧攻堅作為份內職責,積極主動作為,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在精準幫扶、穩定脫貧上下功夫、見實效。加強對責任落實末梢區域的監管,確保各級履行職責,對瀆職失職、工作出現嚴重后果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責問責。(牽頭責任單位:各村(居);主要參加單位:鎮組織辦、鎮紀委、鎮扶貧辦、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7.嚴格規范考核檢查。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不斷改進考核方式,完善指標體系,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時工作情況相結合的考核機制。健全督查暗訪機制,開展脫貧攻堅專項督查巡查,推廣“自行、自住、自吃、自查”常態化隨機暗訪模式,強化跟蹤問效、過程監督,跟進各地、各部門脫貧攻堅任務進展,逐月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糾正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牽頭責任單位:鎮紀委;主要參加單位: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村(居))
18.強化推進作風建設。落實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要求,抓好對扶貧領域存在的“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工作作風不扎實等問題的查處力度,圍繞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以及責任落實問題等重點,常態化開展問題線索排查梳理,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立足實際,嚴實當頭,切實做到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加強扶貧領域信訪受理和查處工作,將作風建設貫徹脫貧攻堅全過程,有報必查、追究到底,對查實的扶貧領域案件堅決予以曝光,對涉貧作風問題頻發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牽頭責任單位:鎮紀委;主要參加單位:各各村(居),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9.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總結推廣我鎮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面的創新舉措和成功經驗,充分挖掘扶貧領域的代表人物、典型事例,宣傳貧困地區干部群眾“滴水穿石”的韌勁和艱苦創業的精神,宣傳社會各方守望相助、扶貧濟困的實際行動。鼓勵各地各部門在工作中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完善扶貧工作體系。通過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改進調研方式,掌握真實情況,分析研判形勢,著力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牽頭責任單位:鎮宣傳辦;主要參加單位:各村(居),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整改責任。鎮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是“重精準、補短板、促攻堅”專項整改行動領導小組,各村(居)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把整改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改責任體系,形成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確保各個問題整改到位,各項任務高效落實。
(二)分解細化任務,確保真查實改。各村(居)、鎮直牽頭責任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廣泛動員部署,要認真對照整改工作重點,分別研究制定專項整改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對脫貧攻堅各項工作進行再梳理、再排查,對存在突出問題逐條逐項拿出具體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臺賬,全面制定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對賬銷號。
(三)加強督查指導,嚴肅考核問責。鎮直牽頭責任單位要加大檢查督導力度,對整改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問題整改情況,根據整改時限要求,派單銷號督促到位。鎮扶貧辦要對專項整改行動進行全程指導,確保整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落實到位,問題查得清,整改不走樣。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對整改工作中落實不力、作風不實、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的要嚴肅問責。
(四)嚴把時序進展,及時總結上報。各村(居)、鎮直牽頭責任單位“重精準、補短板、促攻堅”專項整改行動具體實施方案于5月1日前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報鎮扶貧辦(電子版同步發gydjfpb@163.com)。同時,要及時總結上報階段性整改成果,整改行動結束后將整改行動總結于5月30日前報鎮扶貧辦,由鎮扶貧辦匯總上報鎮扶貧開發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