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服務證即是過去常說的準生證。那么,在天津如何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呢?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你提供天津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生育第一個或第二個孩子的夫妻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夫婦雙方都具有天津市戶籍。
2.夫婦中一方具有天津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
3.夫婦中女方為本市戶籍,嫁到外省市并居住在外省市的。
4.外省流動人口中夫婦雙方在本市現居住地共同居住1年以上,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傾向的。
5.涉外婚姻夫婦中其中一方具有本市戶籍的。
辦理材料
1、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在津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需帶居住證)
2、身份證
3、結婚證
4、妊娠診斷證明
5、再婚夫妻再婚方還需提供再婚方全部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書。
6、已生育過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醫學死亡證明或戶口頁的死亡注銷。
7、二孩的還需要提供第一個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戶口頁。
注:在一孩、二孩的生育服務登記中已不再要求提供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的紙質證明材料,對婚育情況一時難以核實的,需由夫妻雙方對其真實性作出承諾后予以辦理。如果以虛假承諾獲取了生育登記,一經查實,生育登記予以取消;如果已經生育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辦理流程
準備好材料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戶籍地、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進行生育登記即可。
注:
1、原則上天津已經取消紙質生育服務證,登記信息通過系統傳輸,群眾如有需要,工作人員可用紙張打印,打印的生育登記信息表加蓋公章后方能生效。
2、對于申請人因工作等各種原因不能到現場辦理時,以方便申請人為原則,可以實行代辦。申請人可以委托親屬、家人或村(居)委會計生專干代為辦理。代辦人需要攜帶申請人的申請要件,還要攜帶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出具委托書,委托書須申請人和代辦人共同簽字才能生效。村(居)委會代為辦理時,不需填寫委托書。
辦理地點
天津各區縣辦理部門如下:
其他區縣由所轄各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
和平區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務中心 新華路12號 27219945-801
河西區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務中心 南昌路87號 23259320
北辰區人口計生委 京津公路351號增2號 26916152
河西區大營門街道辦
河西區蘇州道96號
022-23240777
下瓦房街道辦事處
下瓦房福建路50號
022-83833367
桃園街道辦事處
汕頭路
022-23278313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受理后可即時辦理。特殊情況無法即時辦理的,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