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發展空間小學教師不如中學教師、中學教師不如大學教師?課講得好,沒有寫論文,再優秀再努力也評不上職稱?未必!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正在給出新的答案。
在第31個教師節即將來臨之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今天共同召開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部署電視電話會,亮出改革時間表: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實施方案報兩部審批;,完成人員過渡和首次評審;經過2年左右努力,實現常態化評審,新制度完全入軌。
新的職稱制度,將中學和小學兩個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合一,最高職務等級設置到正高級,使他們擁有和教授、研究員同樣的職業發展空間,改變職務(職稱)評聘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注重師德表現和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同時,將職務(職稱)評價與崗位聘用制度有效銜接,解決評聘脫離引起的聘崗、兌現待遇的矛盾。
如何發揮好政策杠桿的作用,充分調動廣大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
中小學教師中增設正高級職稱,是這次改革的一大突破。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說,要按照培養造就教育家的要求,嚴格把握正高級教師的標準條件,提高評聘工作的質量水平,切實把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群眾公認、在教育教學方面有突出成績的專家選拔出來。
據了解,在2011年至2013年擴大試點過程中,按照新的評價標準和辦法新晉升正高級教師806名。在這806名正高級教師中,特別令人高興的是,評出了小學教師61名、幼兒園教師12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1名、音樂教師6名、體育教師11名、美術教師3名。
“雖然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的人數比中學要少,音體美學科的正高級教師比語數外學科要少,但對于加強小學、幼兒園和音、體、美學科教師隊伍建設所產生的示范帶動和激勵作用是巨大的。”劉利民表示。
從試點情況來看,評價標準是廣大中小學教師最關心的問題。在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方面,如何克服“論資排輩”“熬年頭”現象?劉利民強調,要突出實績導向,將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作為評聘的主要依據,切實改變過去在評聘中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引導廣大教師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建功立業。
鼓勵教師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終身從教,推動中小學教師的合理流動,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標。劉利民表示,要切實落實向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的政策,城鎮教師晉升高級職稱要有到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任教的經歷,對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人員過渡涉及到全體教師,針對這一問題,人社部副部長張義珍表示,過渡工作由政府和學校統一辦理手續,不能給中小學教師增加負擔,也不能影響正常教學工作。新的職稱系列與原職務系列有直接對應關系,現有在崗的中小學教師按照現聘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統一后的職稱體系。
據了解,2009年1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同意,山東省濰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和陜西省寶雞市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2011年9月,為進一步積累經驗,探索解決改革試點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選擇2至3個地級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工作。擴大試點過程中,329.3萬名中小學教師進行了職稱(職務)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