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廳和省教育廳聯合組織召開全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座談會,來自全省8個市州人社局和教育局負責同志共40余人參加了以會代訓的座談會,標志著全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工作全面啟動實施。
此次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在全省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以及省、市(州)、區(縣)教研室、電教和裝備教育、校外教育機構和省直部門所屬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機構從事教學教育工作的在職專任教師和教研人員中全面推開。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也將參照實施。改革目的一是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體系。設置了從正高級到員級5個等級,改變了現行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中級的格局。二是完善職稱評價標準,新的評價標準將更加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處理好學歷和能力的關系;淡化論文要求,將能夠反映教師日常的教學活動的教學競賽、教學成果、優質課認定等有關教育教學活動和榮譽稱號納入評審條件。三是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堅持職稱評審和聘用有機結合,改變過去與崗位相脫離的資格評審。四是職稱評審條件體現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職稱,除外語、計算機和論文都不做剛性要求外,在鄉村學校任教一定年限,師德合格,能夠勝任教學工作,均可直接申報。
與會代表重點學習了《青海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及《青海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人員過渡辦法》、《青海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青海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評審辦法》等1主3輔4個文件。聽取了省人社廳和教育廳有關處室負責人對文件政策的解讀,明確了工作流程和時間節點。西寧市和海北州作為試點單位在會上進行了經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