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中學教師最高職稱只到副高、小學教師只到中級格局,改變過分強調學歷和論文傾向
記者從省深化職稱改革暨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工作會議上獲悉,目前,我省已完成“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等相關準備工作,會議全面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并將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首次評聘,初步實現制度入軌;自2017年轉入常態化評聘。
我省現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1986年首次職稱改革時建立的,分為中學教師和小學教師兩個職稱系列,中學教師最高職稱為中學高級教師(副高級),小學教師最高職稱只到小學高級教師(中級),存在等級設置不夠合理、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機制不夠完善、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銜接不夠的問題,不利于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和積極性的發揮。
會議明確,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內容主要是4個方面:一是健全制度體系,將原來相互獨立的中學教師職稱系列和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合并為一個職稱系列,即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職稱檔次依次設置為三級教師(員級)、二級教師(助理級)、一級教師(中級)、高級教師(副高)、正高級教師(正高)5個級別;二是完善評價標準,按照突出師德素養、教育教學業績的導向要求,完善職稱評價標準,切實改變過分強調學歷和論文的傾向;三是創新評價機制,按照社會和業內認可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專家評價為主的業內評價機制。
日前,我省擁有各類專業技術人才108萬人,其中,中小學教師專業人才45萬人。中小學教師是我省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力量。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重視和對廣大中小學教師的關懷,改革的實施必將極大促進我省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和基礎教育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