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是郟縣的張先生長期在鄭州居住和工作,不久前,他購買了一輛轎車,上車牌時卻被居住證卡住了。7月4日,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了解到,這是因為按照相關規定,辦居住證應提前半年登記。
今年1月1日施行的《居住證暫行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按照公安部的相關解釋,居住半年是指在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
據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暫住辦主任劉靜介紹,目前鄭州市區流動人口共328萬人,申領居住證的180萬人,其中,市教育部門接收安排持證人子女義務教育入學21.3萬人,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27.5萬輛、駕駛證51萬人、出入境護照等3270人,還有2313人申領了公租房。
警方特別提醒住鄭外來人員,一定要盡早辦理居住證,以免“證到用時方恨晚”。特別是隨著秋季入學報名日期的臨近,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鄭州入學、升學,都需要父母有居住證,家長們要提前辦理居住證,別讓證件耽誤了孩子的“升學、入學”路。
劉靜介紹,辦理居住證需要租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房東身份證、房產證復印件各一份,租房合同。其次,需要租房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區警務室申報暫住登記,并現場采集指紋;需要房東本人到場與警方簽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責任書,并填寫出租房屋信息表。
警方提醒,一些違法分子利用群眾急切辦證的心理,偽造虛假居住證,騙取群眾的錢財,最近警方已經偵破多起偽造居住證的案件。目前,公安部門已和教育、衛計委、人社等部門建立居住證信息共享機制,通過網絡可以查詢居住證的真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