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居住證,牽動這千萬流動大軍的心,那居住證到底有啥用?新政下的居住證又能給生活帶來哪些影響?一起來跟著小智了解下吧。
居住證登載內容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持居住證享有的公共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和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辦證范圍:三類人員都算
我市流動人口范圍較以前未發生變化,下列三類人員均屬我市流動人口:一是外地來青居住的人員;二是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青島高新區戶籍人口到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居住的人員;三是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戶籍人口離開戶籍地在青島市轄區內跨區、市居住的人員。軍人、無戶口人員、港澳臺人員、外國人不能辦理居住證。
申領條件:就業居住就讀都行
依據《條例》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為此,流動人口初次來本市,只能先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無法當場辦理居住證。辦理居住登記時派出所可為其開具居住登記憑證,待6個月居住登記期滿可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申領材料:憑有效證明材料
流動人口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并攜帶能夠證明其在我市居住的房產證、購房合同、租賃房屋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經商、就學證明等的其中任意一項證明材料,就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派出所工作人員受理后,為其打印《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和《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由申請人簽字確認后,將《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交申請人。申請人自受理之日起15日后持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明:派出所可免費辦
流動人口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能證明其合法身份的證明和能證明其在我市居住的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居住登記,派出所工作人員為其打印“流動人口信息詳情”,作為其居住登記憑證。如果流動人口不需要憑證,可以不出具,但流動人口可隨時到派出所開具憑證。派出所出具憑證免收任何費用。
有效期限:每年簽注一次
依據《條例》的規定,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為此,新辦理的居住證有效期限為一年,原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證不再辦理,之前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一個月,流動人口可以到派出所辦理換領居住證。居住證到期后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超過有效期后,流動人口仍在居住地居住,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請換領居住證,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目前換領居住證后就視為簽注。辦理簽注手續不收取費用。
補領換領:暫時不收取費用
目前,居住證損壞后需辦理換領和丟失后需辦理補領暫時不收費,待國務院和省政府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居住證收費標準后,按照相關標準執行。
相關規定:居住滿半年以上
《居住證管理條例》于2015年10月21日經國務院第109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目前正在使用的“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程序設定是辦理居住登記滿6個月后才能辦理《山東省居住證》。為便于及時辦理居住證,享受我市的相關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請依法主動申報居住登記。
外地人持居住證可辦理出入境證件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和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外地人能否在青島結婚領證?
目前青島市實行的是當事人在戶口所在地登記結婚的制度,外地戶籍人口無法在青島辦理婚姻登記,必須回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