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起,在全省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即將原農資綜合補貼、種糧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用于支持保護耕地地力。
(一)補貼對象。用于支持保護耕地地力的補貼資金,其補助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各鄉鎮(園區)要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引導農民綜合采取秸稈還田、深松耕地、減少化肥農藥用量、施用有機肥等措施,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
(二)補貼政策范圍:補貼資金原則上與耕地面積掛鉤,耕地面積以二輪承包面積為基礎。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得給予補貼。
(三)補貼資金分配:根據省里下達的資金總量和各鄉鎮、園區上報的2015年農作物使用耕地面積測算確定。
(四)補貼標準:全縣執行統一補貼標準,117.35元/畝。
(五)補貼程序:
1、村居逐戶核實。村居(社區)委要實事求是、公正、公開地對各農戶的2015年農作物使用耕地面積進行逐戶核實,對各農戶未種植農作物的耕地面積進行核除;補貼面積核實準確無誤后,按照縣統一補貼標準,計算得出補貼資金,制作村級到戶清冊,并進行張榜公示,公示完成無異議后,將到戶清冊電子版及其紙質版一式兩份報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審核、存檔。
2、鄉鎮、園區的補貼面積核實組要對村居(社區)委上報的補貼面積數據進行核實審定。補貼面積核實無誤后,按照縣統一補貼標準,計算得出補貼資金,制作村級到戶清冊,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制作本鄉鎮(園區)電子到戶清冊及其匯總表,報送至縣農委。
3、縣農委對各鄉鎮(園區)到戶清冊匯總面積與匯總表面積核對后,將各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編制的《 鄉鎮(園區)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到戶清冊》Excel電子文檔發送至縣財政局,
4、縣財政局將補貼資金通過財政補貼農民“一卡通”銀行專用存折直接兌付給種地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