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對外發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對于其中規定的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 財政部關稅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強調,《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繼續按照《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這就是說,4月8日開始實施的跨境電商進口稅改新政繼續實施,并不受過渡期的影響。
4月8日啟動實施的稅改新政的核心內容,就是跨境電商保稅進口的商品不再參照行郵稅計征,而是與一般貿易一樣征收關稅、消費稅、增值稅。這也意味著,原本跨境電商保稅進口中有關“稅額50元以內免征”的優惠政策,被徹底取消。跨境電商保稅進口的稅收優勢大大減少。不過,直郵進口仍可按行郵稅計征。
“海淘”新政明確設1年過渡期
昨日有消息稱,海關總署日前正式下發《關于執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新的監管要求有關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關新政過渡期政策的執行細節。據悉,過渡期政策的有效期截至2017年5月11日。
據介紹,這份《通知》中明確,過渡期內,在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福州和平潭等10個試點城市中,繼續按照稅收新政實施前的監管要求進行監管,即“一線”進區時暫不驗核通關單,暫不執行“正面清單”備注中關于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或備案要求。
《通知》還特別提及,在過渡期內,直購模式同樣可暫不執行“正面清單”備注中有關化妝品、配方奶粉等的首次進口許可證、備案等要求。
我國跨境電商進口新政自4月8日實施以來,引發電商企業大反彈。其中,爭議最大的并非取消“免稅”,而是要求“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以及“正面清單”備注中,針對化妝品、配方奶粉、保健品等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的相關要求。
隨后有解讀稱,“通關單”新政讓跨境電商保稅進口的監管退回到一般貿易的水平;而“正面清單”備注中有關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備案的要求,則被解讀為斷了中小商家的生機。
如今,新政過渡期暫停了上述兩項爭議措施,讓諸多商家心里有了底。不少跨境電商人士表示,《通知》的下發,讓大家心中的大石落了地,“至少現在生意是可以做了,一年之后會怎么樣,暫時還不好說”。
據悉,《通知》中沒有明確,一年暫緩期到期后是否會重新執行4月8日的新政,對此,一名業內人士認為,將來暫緩期政策到期后,相關部門應該會綜合評估這一年的調整效果,再看監管政策該怎么調整。
財政部談海淘新政過渡期:稅收新政仍有效 繼續取消免稅
針對跨境電商進口新政設定的一年過渡期中,并未松綁稅改政策。財政部重申了這一點。
5月25日晚間,財政部官網發布的新聞稿稱,經國務院批準,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含第二批,下同)中規定的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日前已通知實施。
財政部關稅司負責人就此發表談話強調,《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繼續按照《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規定征稅。
這是什么意思呢?這就是說,4月8日開始實施的跨境電商進口稅改新政繼續實施,并不受過渡期的影響。
4月8日啟動實施的稅改新政的核心內容,就是跨境電商保稅進口的商品不再參照行郵稅計征,而是與一般貿易一樣征收關稅、消費稅、增值稅,但財政部為之又設定了一定的稅收減免。
這也意味著,原本跨境電商保稅進口中有關“稅額50元以內免征”的優惠政策,被徹底取消。跨境電商保稅進口的稅收優勢大大減少。不過,直郵進口仍可按行郵稅計征。
有業內人士指出,對于財政部而言,這次跨境電商進口新政的核心,是取消免稅,增加稅收,這一點,并沒有過渡期。
今年4月8日啟動實施的跨境電商進口新政,配套出臺的還有正面清單和通關單新政。相對來說,這兩項政策受爭議更大。不少商家甚至斷言,如果按此執行,大量保稅區的跨境電商進口將遭遇熔斷。
為此,相關監管部門近日宣布,2017年5月11日前,在上海、杭州、寧波、鄭州、廣州、深圳、重慶、天津、福州和平潭10個試點城市,繼續按照稅收新政實施前的監管要求進行監管,即“一線”進區時暫不驗核通關單,暫不執行“正面清單”備注中關于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進口許可證、注冊或備案要求;對所有地區的直購模式也暫不執行上述商品的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財政部關稅司負責人表示,這一過渡期監管措施將有利于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平穩過渡,有利于探索適應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發展特點的監管模式,有利于引導企業積極適應規范的監管要求,促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