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廣東湛江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設置了近3個月的緩沖期,便于企業調整生產經營成本預算。廣東省人社廳將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施行后,就新標準的執行情況開展全面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執行廣東湛江最低工資標準新標準。
據悉,本次廣東湛江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自2013年10月開始啟動,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部門的意見,多方面、多層次深入了解企業及生產一線職工對廣東湛江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意見,并綜合考慮了近兩年廣東省經濟發展、物價上漲、保持就業競爭力等因素并充分考慮企業當前的承受能力。
“廣東湛江最低工資標準”一直備受關注。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日前在廣州市“兩會”上詢問廣州市人社局無果而表示“不接受”,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又接棒把問題帶到省“兩會”上,呼吁調整廣東湛江最低工資標準。在廣東省人大舉行的編者會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歐真志就此回應稱,廣東省里正在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國家的“十二五”規劃明確,最低工資標準要年均遞增13%以上,最低工資規定里面也明確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